我十七岁的时候,和落雁有了一个共同的秘密,是关于一个叫岳梓的男生。
那个黄昏,我在阳台上看到他们。远远的瞧着身穿公主裙的落雁巧笑,旁边是一个身穿黑色衬衣的高个男孩,提着两个书包,很明显有一个是落雁的,余辉将他们的影子拉得斜长。那刻,我以为他们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
他们到楼下的时候,我就探出半个身子,叫着落雁:“方落雁,当心爸抽你!”
她和他都抬起头来,她的脸红透了,让她更显得无比娇艳动人。他有细碎的刘海,简直帅呆了。我想我是第一次见那么帅的人吧。
那天晚上,落雁用进乎乞求的口气要我替她保密,我答应了,条件是她必须答应我三个要求。
我发现落雁变笨了,她完全用不着顾及我的。因为她是落雁,他们完全信任她,就算我磨破嘴皮子也不会相信我说的任何一句有损落雁完美的话。更何况,就算他们知道了,也因为是落雁,将得到与我截然不同的待遇。
难道爱情真的可以把一个人变得这样笨吗?
第二次见那个男生,我知道了他叫岳梓。
阿清死拉硬拽我去酒吧,那是她叔叔开的一个小酒吧,装饰得十分雅致。我见过她叔叔,很难想象长得那样模糊的人会开一家这样的酒吧,还有一个就我的程度而言挺文诌诌的名字,叫盼星。阿清说那是因为她叔叔一直在等一个人。
因为是盼星开店周年纪念日,酒水一律八折,生意异常火暴。
我坐在吧台,安静地看阿清在舞台上扭动着身躯,感受着她的投入与认真,这是我不曾有的。
“请你喝。”
我盯着那只手和手里的那杯酒。手指很长,挺白,酒杯里的酒冒着小气泡。
我再抬头看他,个子很高,脸部线条深刻,很帅。
“我不喜欢喝不认识的人的酒。”
“我以为我们认识呢,至少我知道你,你是落雁的妹妹沉鱼。”
“没错,我是沉鱼。”我把自己的酒递给他,“我只喜欢请陌生人喝酒。”
“哦,这么说我真是很荣幸的陌生人了。”他一饮而尽,末了,他说,“忘了告诉你,我叫岳梓。”
阿清从舞台上跳下来,神秘地冲我眨眼,“你知道我看见谁了吗?”
我很配合地看着她,眨巴双眼,微笑,“我不想知道。”
“死沉鱼!每次都这样!是你自己说你不想知道的啊,可不要后悔。”
“决不后悔!”
阿清蹦到我身上,晃我的肩,“是江南城!我看见江南城了!”
“江南城,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啦!对了,刚刚请你喝酒的是谁啊?真可惜,只看到背影。”
“他是落雁的男朋友。”
“你姐姐的男朋友啊,你不是在想什么不好的事吧?”
我白了她一眼,不再说话。
阿清说这是我很大的缺点,当我不想面对的时候就会保持沉默。
其实,我也是想像阿清或是落雁一样,可以独当一面,无所畏惧,可惜我不是阿清,也不是落雁,学不来阿清的坦荡,也学不来落雁的坚韧。我会的,也许就只是逃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