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日,我便收到小南的喜帖,他准备和相恋不久的小护士小雨结为伉俪,闪婚这个字眼在我脑际滑过,我悄悄问过小南是不是真的喜欢小雨,他的回答是他们在一起很快乐,也很合适。
其实细想,婚姻就是如此,爱得天崩地裂的情侣未必就会相守终生,反而是合适的人在一起慢慢变老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世间最浪漫的事莫过于此。
我给他放了婚嫁,让小两口好好准备他们的婚礼,他就说小白姐是这样世界上最善良的人,日后定当做牛做马来报答我,我说好好工作就ok了。我需要的是一个得力的助手。不需要牛啊,马啊,又不是种田。
婚礼这天,我带着咖啡馆里的同事们一起参加,很热闹的婚礼,新娘子经过化妆师的精心装扮之后,越发显得灵动,美丽,小南也穿上了灰色西装,领结也打得很是漂亮。
中等酒店里,客人蜂拥而至,挤满了整个大厅,主要是小南的朋友居多,这回份子钱也不会少收的。光我跟江俊就拿了一个大大的红包。
席间,主持人主持着一档档节目,我跟江俊边吃边看。。
“羡慕吧”江俊歪着头笑嘻嘻地问我。
我“是啊,,新娘子的礼服着实美得冒泡”
江俊“要不改天我们再办一次婚礼?”
“太折腾了,还是不要了,自己穿穿也就可以了,站在镜子面前,想看多久看多久。”
江俊“他们看起来倒是挺般配的,你的伙计有福气了。”
台上,两人说了一堆祝词之后,相拥相吻,而后跑到台下,一桌一桌地敬酒。到我们这边的时候。。
他硬是喝了好几杯,小雨也是。。
“小雨,这个可是我姐,以后你也要叫姐,她可是我的恩人我的好姐姐。我们今天可要多敬敬她,多喝几杯。”他拿着酒杯,说道。
小雨笑着点头,多懂事的丫头,很是讨人喜欢。
“好小子,姐跟你喝,姐祝你们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美美满满,早生贵子”我举杯,,畅饮。
小雨就脸红了,毕竟是头一次结婚啊。这也就是心里说说,一次就够了。这个我们不倡导多多益善。
一杯,两杯,三杯,n杯,完了,估摸着,这回又要醉了。
江俊一个头两个大。我瞅着。
婚礼的节奏慢慢演绎着,,时间在我们这些祝福的与被祝福的人里慢慢溜走。留下一抹永恒的回忆,这回忆的证据就是辛劳的摄影师在各个角落拍下的照片。多年后,孩子们会捣腾出来看看,该是多么的有趣与温馨。
我越来越像个洒脱不羁的酒鬼,比李白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人家酒后写诗更牛掰了。而我酒后只会做些超人类智商的事。而江俊永远扮演好仆人的角色。是的,我又醉了,明知酒量差到不行,还硬是要分享他们爱的美酒,我是太兴奋了,还是太作了,因为喝醉酒真的很难受呢。
江俊把我扛回了家,我一路作呕,吐了江俊一身的山珍海味。他完全麻木,看来是习惯了。要是换了别人,肯定早把我扔下来了。我心疼啊,那一身的名牌,我才帮着买的。
一路上我叽里呱啦讲个不停,所谓酒后吐真言,我的真言就是我想曦曦和阳阳了,我的宝贝们,你们还没有叫过妈妈呢,你们肯定不会叫妈妈了,因为你们只会叫mumor妈咪。叫江俊daddy。入乡随俗啊,孩儿们,妈妈不会怪你们的。
回到家里,江俊把我轻放在床上,倒了一杯醒酒茶喂给我喝。我直接当是漱口水了,因为嘴里味太重。喝不下去。
漱完口,他又另外倒了杯给我,我才咕嘟咕嘟喝下去,舒服多了。
“俊俊,我的俊俊,你在哪里?”我伸出又长又细胳膊。。在空气里乱抓,活像孔雀开屏。
江俊坐在床沿,“我就在你身边,”
说完,他把我扶起来,慢慢给我脱衣服,那温柔的动作简直让我发狂。
我任由他温柔地蹂躏,直到把我脱得一丝不剩,才罢休。
他轻轻地把被子替我盖好,
我拉着他的手,“我头疼”我深眉紧锁,一副痛苦的表情。
于是他的手就放在了我的太阳穴位置。以顺时针360度旋转为我按摩。整个身体渐渐放松下来,处于享受状态。
那感觉仿佛,微风拂过面颊,而我则躺在外滩的睡椅上闭目养神。等待风送。
面部痛苦的表演渐渐变为嘴角45度弯弯翘起。我满意的程度由此可以判断。
悄悄睁开双眼,半眯着一双性感撩人的媚眼望着正在劳作的美男江俊,
一只手攀上他的侧脸,慢慢揉搓,他笑着看我,任我肆意妄为。
“给我放首音乐听听,太安静了,我觉得脑子里都是蜜蜂嗡嗡地叫声。吵得我睡不着。”我抱怨。太安静比太吵更让我忍受不了。
他停下手里的动作,在电脑面前摆弄一翻。。
“hello,酷狗”电脑里的姐姐说着永远一致的开场白。
被窝里的我,不安分地蠕动着柔软的身躯。等待音乐膜拜我挑剔的耳膜。
“
夜深人静那是爱情
偷偷的控制着我的心
提醒我爱你要随时待命
音乐安静还是爱情啊
一步一步吞噬着我的心
爱上你我失去了我自己
爱得那么深爱得那么认真
可还是听见了你说不可能
已经十几年没下雪的上海突然飘雪
就在你说了分手的瞬间
雪下得那么深下得那么认真
倒映出我躺在雪中的伤痕
我并不在乎自己究竟多伤痕累累
可我在乎今后你有谁陪
爱得那么认真比谁都认真
可最后还是只剩我一个人
漫天风雪请别再把我的眼泪擦去
毕竟那是我最爱的女人
毕竟我曾是她深爱的人”
我笑了,是薛之谦的“爱得那么认真”
江俊抱着我,“我也爱你爱得那么认真。。”
在我的教唆下,音乐被设置成了单曲循环,在这样静谧的夜里,这首歌一遍一遍回放着,我的身心得到了极大的安抚。耳边再也不觉得吵闹。
想起多年前江俊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他高傲的穿走马路,却不看左右往来的车辆,不是他不怕死,而是他根本不知道死是什么。见此一幕,我连思考的时间都没给自己,甚至没有想过后果,其实内心深处是知道的,一残废,二去见马克思。三半死不活,四,成功。
显然在这四种可能里,我幸运地获得了第四名,成功。
而我始料不及地是,天假其便,我们竟有着不解之缘。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命中注定。至于说是传说,是因为除了电视小说,现实生活中,我是没有见过啦。
我们之间的片片回忆如玻璃碎末一般数不胜数,哭过,笑过,绝望过,
但终究否极泰来,春暖花开,我们像多数安徒生童话里的王子跟公主一样,幸福地快乐地生活着。结局总是美满的,这是安徒生一贯的写作风格。我估摸着,他是不忍心让看童话的孩子们失望。
太阳温暖和煦的光芒穿过层层障碍,照亮世界,照亮我们的房间,光束里浮动着数不清的微尘,细看之下,它们正在无规律地律动着。。正所谓分子都是在不断运动的。。没有绝对的静止,只有相对静止。
此时的房间里,光束照耀在我们两个熟睡的面颊上,依旧睡着。
依旧梦着,只是各有所梦。
直到诡异的手机铃声响起,才打破了这一早上的好梦。
“你快接电话了,”我皱眉,闭着眼睛催江俊。。
他也困得不着北,胡乱捉到手机,直接关机。。
“再睡两个小时,”他似乎在梦呓。
若是从天花板上往下看,我们的睡姿是这样的。
我的身体侧卧,头歪着,江俊从侧面抱着我,头紧贴在我脑门后。。
手放在我的腹部。
被子乱得很文艺范,看上去要多艺术有多艺术。不拍下来这浪漫的一幕都对不起这美好的一瞬。
让我想起大学时候,我跟苏粿躺在床上,一起看《暮光之城》。
爱德华跟贝拉躺在青青绿绿的草丛中,有风,有花,穿着格子衬衫的爱德华看上去帅得不像人,也是,他确实不是人,他是只吸血鬼。一只美到不可一世的吸血鬼。导演肯定也是看中了罗伯特.帕丁森的这种又白又美的贵族气质,才选他的吧,我猜是这样。罗伯特在众多角逐者中能够脱颖而出,他的魅力岂是言语就能够形容的。斯蒂芬妮·梅尔,暮光之城的作者,一个具有丰富想象力和创作力的女作家,是她捧红了年轻的罗伯特。是她丰富了我们的大学生活,我无比地感谢她的创作。
只不过我想说的是,我们躺着的姿势是那么的酷似,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穿着衣服,我们光着身子。
效果比起来,不知道观众更喜欢哪种style。你的答案是wha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