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里。苗大壮日子过得不错,他根本不在乎自己因为什么进来,整天吃了睡睡了吃,没事儿人似的,等到提审他的时候,反倒还比在家胖了几斤。

    这位也是个窝里横的,别看挥拳打老婆揍闺女时凶神恶煞,可是进了派出所,看到一身正气的警察,他瞬间就蔫巴了,老实得跟鸵鸟似的。

    他其实是有些不理解的,为什么自己的老婆会被带走,而自己什么都没做,却失去了人身自由!要知道,那疯女人纵有千般不好,也是他唯一可以发泄的对象,而且他们家花了大价钱了,这女人生是他们家的人死是他们家的鬼!现在被人不明不白带走了,他真是恨死这些来村子里的外乡人,不就是花了几个臭钱送来点东西吗?众人把他们当大爷似的供起来还不够,还得哄着惯呢,凭什么?

    苗大壮简单的头脑里仅断断续续受过六年的小学教育,初中一天都没上。家里人惯着他,他从小到大都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吃喝玩乐他在行,但是学习嘛,呵呵,书认识他,他不认识书,学个屁啊。

    也因此,法律是什么东西?吃的还是穿的?在他们家,他就是王法,至于国定制定的法律,他一辈子也就这样了,窝在个边远贫困的小山沟里,过着有吃便吃,有喝便喝,一人吃饱,管全家其他人饿不饿的生活,外界的一切,与他何干?

    他所不知道的是,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啊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非法拘禁、非法管制、故意伤害、侮辱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苗大壮不但收买了被拐卖妇女,且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犯强啊奸罪,剥夺她的人身自由,伤害她的身体健康,犯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个十年八年的都不算多。

    因为之于他,焦寒月是他买回来的一件物品,与家里的摆设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位花了大价钱,还得供她吃穿,但在他心里,她跟物品是等价的。他剥夺的,不单单是她的人身自由和身体健康,更是身为一个人最起码的尊严。

    焦寒月本应有自己的生活,好不容易从一段失败的婚姻中走出,带着儿子,守着母亲,挣一扮足够生活的工资。是她与景颢的不期而遇开启了她的磨难,又碰到苗大壮才坠入地狱。可以说,将她变成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苗大壮是元凶首恶,他比景颢更可恶!

    苗大壮被提审时整个人很懵,睁大眼睛望向那警察:“你们让我说什么?”刚刚他一定是出现幻觉了,他哪里犯了那许多罪,一串罪名从警察嘴里冒出来,他好像听都没听过,只能勉强从字面意思上理解。

    “说说你从何人手里买回焦寒月的?说说你怎么虐待她到发疯,对非实行非法拘禁的?什么时候交代清楚了,什么时候咱们再说其他。”苗大壮这回惹的事儿大了,偏他自己还不自知,能吃能睡的,全派出所的警察已经从当初进山沟里解救焦寒月的民警嘴里听说了那个女人被折磨得怎么惨,对苗大壮一点好印象都没有。

    世上居然有如此厚颜无耻冷血无情之一,也算是又一次刷新了他们的见识底线了。

    边远山区,穷得叮当响,基本上所有的女人都外嫁去为自己谋求更好的生活了,山村里与日俱增的男光棍是出生性别比多年失调和重男轻女后遗症最终的回报。在当地派出所呆得时间长了,真的什么都见识过,也心里明镜似的,这十里八乡有多少地方成为了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销赃的地方。

    他们身为警察,遇到这种不平事自然要管。但无奈他们想管,原本充当他们眼睛耳朵的线人却不愿意蹚这滩浑水,能回避的就回避,还力劝警察不要多管闲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民不告官不究,就睁只眼闭只眼过去算了。

    总得给想娶媳妇想得眼睛都绿了的光棍们一条出路不是?正常渠道娶不到,没有女人愿意嫁到山沟沟里受穷,他们出钱买一个还不行吗?买来也不会怎么样,就是想着好好过日子,享受享受老婆孩子热炕头,造个孩子传宗接代,难道也有错吗?

    当整个村子的人都团结起来,对外三缄其口,甚至当警方上门调查时,还千方百计将被拐来的人藏起来时,还能有什么办法呢?人民的汪洋大海,早在百十年前,***他老人家的时代就被验证是十分有力的基层组织。

    鉴于我国从古至今聚族而居的特点,村落里的人世代有着亲近的血缘关系,大义灭亲四个字,说来容易,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想办法帮着劝着瞒着实在太正常了。

    正常的光棍,尤其是由于贫穷,举全家之力才凑够钱买一个老婆的,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老婆的人身自由,但那也是基于不想让她跑掉,自己又打光棍的角度考虑,本质上没存太多坏心,一般等老婆生了孩子,死了逃跑的心,愿意踏实过日子后,也会很快被接纳为家庭的一员,在山区里生儿育女,勉强度日。

    这些人的日子虽然与之前没法比,但大多并没有生命危险。警察们像聋子瞎子似的,找不对门,无奈之下闭只眼睛的行为,虽然违背职业道德,却也情有可原,且没有造成过多伤害,也算是地区特色的一种妥协行为。

    焦寒月的确是特例。见到他的惨样的人,心里都沉甸甸的。试想想,大山深处这些求告无门,被全村老少一起帮着瞒起来的受害者,还有多少?他们失职啊!

    所以苗大壮必须要被严惩,还有与焦寒月同样遭遇的人必须要解救!因着这么一根线头牵出来的解救被拐妇女的专项行动于2017年底轰轰烈烈展开,山区里挣扎逃跑未果的可怜女人被解救,送回原籍,却是后话了。

    苗大壮犹不知道自己到底惹了多大麻烦,估计得要洗洗屁股把牢底坐穿,面对提审民警时嬉皮笑脸,不住说自己想回家,见他要是不说实话真走不了,便把焦寒月如何到他们家,又是如何疯了的一股脑说出来。

    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他只要该说的都说了,也就可以回家了吧。虽然在拘留所有吃有喝,住得也算暖和,比家里不知道好了多少倍。但是没有自由这事,让他一个惯喜欢到底溜达的到底有些不习惯,只觉得关得他浑身骨头都疼,他实在太想念自家门口靠墙晒太阳的感觉了。

    他如是说:

    焦寒月是被大壮娘买回来的。

    前文提到,苗大壮快三十岁了,家里穷得叮当响,大壮娘出去打工挣钱,给她买回来这么个媳妇。

    焦寒月被转过不知道多少次,最终卖到大壮娘手里时,已经哭得眼泪都干了。她的家里,上有白发老娘,下有待哺幼儿,两张嘴就等着她一人供养,白发人如何能送黑发人?还不懂事的孩子已经没了爹,怎么还能离了娘?

    她是哭得不能自已,企图说动这些人贩子行行好,放她回家。他们千里迢迢把她卖来卖去,图的不也是钱吗?钱她有啊,只要送她回家,多少钱她都是愿意出的。

    人贩子如何还存着一丝人性,那也做不成人贩子。能忍心把同类都当物品去卖,做无本买卖的人,还算人吗?对人贩子而言,把焦寒月卖出去,才是最安全的行为。因为买人的和卖人都有罪,双方就是乌鸦落在猪身上,谁也别嫌谁黑,说出去谁都摘不干净。送焦寒月回家呢?先不说她事先答应的钱财能不能到手,焦寒月失踪多天,家里怎么可能不报警,她再全须全尾回来,警察也肯定会上门去问,万一走漏风声,自己岂不死定了?

    同样都是挣钱,卖掉麻烦最少,人贩子傻了才会送她回去。所以焦寒月的想头自然落空。后面被卖来卖去,都习惯性沉默了,连哭都渐渐止住。

    等落到大壮娘手里,知道是想买回去给她儿子当媳妇的,而且那人贩子因着自己天天哭,眼睛肿,脸色还是种病态的苍白,且与别的小姑娘相比,她的年纪着实偏大,只卖了两万块钱。

    她离婚的时候分到了几十万家产,这两万块钱如果能让她重获自由,小意思。她隐隐升起丝希望,希望能说动同样身为女人的大壮娘,能同意让她出钱赎回自身,她愿意给她双倍,只要她肯放人,四万钱,下回她还可以再买个年轻漂亮的。

    至于其他人落不落入火坑,她自顾不暇,没那么大心怀却考虑别人。

    但大壮娘是个认死理的,要么现在焦寒月立刻拍出四万块钱来,她放人走,要么焦寒月就死了走的心,跟她回去过日子,想让她没看到钱先放人,那是死都不可能的。万一钱打了水漂,她找谁哭去。

    等到不情不愿的焦寒月被带回去,见到几间摇摇欲坠的低矮土房,又看到高高壮壮却邋里邋遢的苗大壮,真是死的心都有了。

    当天晚上,家里破天荒打了一壶自家酿的米酒,在粮食连吃都不够吃的地方,酿酒是最奢侈的行为,苗大壮开怀地喝着小酒,虽然还是有些嫌弃她又老又丑,当天晚上却毫不客气地睡了,而且一直折腾到大天亮,才肯放过焦寒月。

    腰酸背痛的她还没来得及合一下眼睛,就被大壮娘给拍起来干活。一边干,一边还不停被洗脑。大壮娘摊上个什么都不做的老公,还不遗余力地将苗大壮也养成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此时更不忘让焦寒月接受她关于女人天生低贱,要为男人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观点。

    焦寒月如果是这种性格的人,当初也不会跟前夫离婚,她自然不愿,还总想着要逃。苗大壮不讲理,更不明理,有事没事打老婆被他当成消遣。

    可是大壮娘白天几乎与焦寒月寸步不离,便是上厕所都会将她拉上,不让她跑,晚上又被苗大壮折腾得死去活来。日夜无休的生活,很快就将她的精气神榨干,睡眠不足的她连脑袋都不会转,又哪里还有力气跑。

    渐渐的,焦寒月不再在被打时哭喊,不再会手脚勤快地干活,她只缩在角落里,双眼呆滞,木讷非常。苗大壮看她更不顺眼,打得更凶,她只会更呆滞。

    如此恶性循环,在她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之后,焦寒月就变成现在这样,被大壮娘毫不留情地扔到猪圈里自生自灭,只偶尔扔点剩饭馊水给她,勉强饿不死。

    苗大壮的罪行大白于天下,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正义也许会迟到,却不会缺席。

    不幸中的万幸,焦寒月还留着一条命,终于亲人团聚,哪怕她已经不认得。

    安静地躺在病床上,连见惯生死的医生都不禁温了眼眶。她的体重已经轻到连个十来岁的孩子都不如的地步,长期营养不良让她已经有了油尽灯枯之势,身上大大小小深深浅浅新新旧旧的伤痕遍布,连私密地方都没放过。

    一个人,怎么会对另一个人,做如此残忍之事?失去人性的人,真的比畜牲还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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