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凤朝阳就派人把修儿和明明送到了附近的部落里,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细心,事先安排好了他们的饮食起居,除了有点无聊,生活倒是和在中原时一样舒适。
闲逛了几天,明明发现这附近山上有不少入药的动植物,在中原很罕见,立刻来了兴致,于是乎,沈凌修和小五每天跟着明明采药,炼药,再用抓来的兔子试药,忙得不亦乐乎。
凤朝阳每隔数天就会过来看他们,有时会抽出一两天时间带着修儿在附近游玩。
现在虽然是冬季,但这绍布草原地处草原的南部,有几个大的淡水湖,而且巨大的天连山山脉从它的北面横亘过去,挡住了来自北方的寒风,所以这里四季如春,风景如画。
两人或共乘一骑,凤朝阳指引着修儿欣赏迷人的风光,或手牵着手,沿着湖边散步,或干脆并肩躺在草地上晒晒太阳、说说闲话,凤朝阳时不时会亲吻她,或许是被这里的静好所影响,连他的吻都变得温柔起来,极尽缠绵。
这恋爱太美好,沈凌修觉得自己就要溺毙在凤朝阳那深情专注的眼神里,梦里都充满了粉红泡泡。
那方文洲大多数时间也会跟着凤朝阳过来,应该是凤朝阳跟他讲了明明的厉害,他不敢造次了,但依旧色心不死,只是改了策略,每次来都给明明送各种昂贵的礼物,见明明喜欢炼药,还特意搜罗了珍贵药材给他。
碍于凤朝阳的面子,明明不好跟他闹得太僵,只是冷着小脸,不给他好脸色,方文洲视若无睹,每次依旧跟在明明后面献殷勤。
一个至少185以上的大汉,涎着脸纠缠着面色冰冷的明明说着些不着边际的甜言蜜语,沈凌修觉得那画面太美,不忍直视。
难道这是不要脸的状攻VS傲娇美受,脑补下白皙单薄的明明被一个黝黑壮实的男体压在身下,沈凌修顿时打了个冷战。
这不,这天黄昏,方文洲又和凤朝阳来了。
“宝贝,这是冬冶花的花干,罕见着呢,我特意叫人从几百里外的洛可部落搜罗来的。”方文洲又开始献殷勤。
明明怒:“谁是你的宝贝?不要乱叫。”,但是当然不能和珍贵药材过不去,伸手将那花干拿走。
“当然是你,你是我的亲亲心肝宝贝。”
明明不理他,继续专心地处理药材,耳根开始泛红。
“宝贝,有没有想我,我都想你了,无时不刻在想,看见月亮想起你的大眼,喝着马奶酒,想起你白嫩的身子”
明明继续不理他,红晕已经开始蔓延到脸上、脖颈。
“前天有个女子想要勾引我,被我严词拒绝了,我告诉她,老子有心上人了,从今往后,只守着他一个人,你们这些腌臜货都离老子远点。”
………
沈凌修被腻歪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是比喻,是真的起来了!她撸起袖子露出一截布满微小红粒的胳膊举个凤朝阳看,凤朝阳简直要为这生死之交臊出一口老血来,拉起修儿离开明明的药房,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修儿,嫁给文洲,对于明明来说不失为一个好归宿。”在沈凌修房里,凤朝阳拿起带来的橘子,熟练地剥开,一瓣瓣地喂着修儿。
“啊?”修儿呆立。
“我与方洲相识多年,第一次见他对人如此上心。”
“不是,这不是重点,凤大哥,明明是男人,怎么能嫁给男人呢?”这事是明明的隐私,她可谁也没告诉呢。
凤朝阳低低地笑了几声:“这里男风普遍,我来过这里数次,每次逗留的日子都不短,已经见识得太多,我第一次见到明明就隐约知道他不同于普通的男子。文洲所言不虚,男风不容于中原,明明在中原只怕要受尽唾弃,就是在这里,很多好男风的也只是纳个男妾,还要娶女子为妻延续子嗣,文洲的几个妾室已经给他生了几个儿子,他可无所顾忌地娶明明为正妻,这可与纳个男妾不可同日而语。”
沈凌修知道凤朝阳所言非虚,可是一想到自己精心呵护的明明要和几个女人一起去分享一个男人,心里憋闷极了。
凤朝阳当然能猜出这小女子在别扭啥,柔声说:“我知道你和明明感情深厚,你看不得他受委屈,放心吧,方洲虽然粗人,却也是个疼人的,明明还小,不懂事,可你身为他的姐姐,是要替他考虑周全的,人生在世,哪有十全十美的,有些时候,做些妥协,也未尝不是好事。”
“谁知道他是不是只是贪恋明明的美色?”沈凌修嘟囔着。
凤朝阳一挑眉,戏谑地说:“当初是哪个因贪图美色而对我青眼有加,直至情根深种?”
被揭穿的沈凌修脸腾的一下子就红了,她无从反驳,只得心虚地转移话题:“这种事情当然要明明自己喜欢才行,我会尽力在他面前说说方大哥的好处。”
又忍不住吐槽:“能不能让方大哥把胡子刮掉啊,他满脸大胡子的样子和明明在一起简直就像是欺负小孩的怪叔叔。”
噗呲,凤朝阳笑了起来,敲敲她的额头:“真想看看你这小脑袋里都藏了些什么稀奇古怪的念头。”
不过,等下次他们再过来的时候,方文洲还是刮掉了那满脸的络腮胡子,人显得年轻多了,整个人的气质一下子就变了,也是个干净爽利的英俊青年,就是站在有绝色之姿的凤朝阳旁边也不那么丢份儿。
这几天沈凌修也有意无意、拐弯抹角地给明明敲边鼓,大意就是方文洲这人还不错、先别把人家一棒子打死、再考察考察之类的。
明明虽然很疑惑她风向的调转,但一向都很听她的话,细细想想师姐说的好像也有道理,方文洲那人虽然脸皮厚了点,他对自己也的确上心,那些收罗来的药材价值不菲,有的甚至是有价无市,应该是花了不少心思;
那些个甜言蜜语虽然不着调,却是生平第一次有人对自己说,每次听了都忍不住脸红心跳,方文洲不在的时候,自己的心底也似乎隐隐地期待那人的到来,自己每次都不给他好脸色,会不会真的把他撵跑了(凤朝阳要是知道明明的想法,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明明,你能把那人撵跑才怪!)。
于是,这次方文洲再来对他献殷勤,他的态度好多了。方文洲那货就是顺杆爬的,见明明给他几分好脸色,美得不行,心肝宝贝叫的更欢了。
比起方文洲的春风得意,凤朝阳这次来明显忧心忡忡。
“凤大哥,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不开心?”修儿问。
“我已然找到舞阳。”凤舞阳是凤朝阳的胞妹。
“这是好事啊,你们兄妹失散多年终于能团聚了。”
“这些年她颠沛流离,吃了不少苦,我没有早一点找到她,是我对不起她。”
凤将军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求一双儿女能够平安躲过此劫,女儿舞阳从小就是订了亲的,亲家姓王,是个大商户,凤将军曾经在土匪的刀下解救与他,两人因此相识,结为莫逆之交,那王家独子小玉郎和舞阳年纪相当,两人从小青梅竹马,感情很是热乎,于是在舞阳还是稚童的时候,两家就干脆亲上加亲结为亲家。
凤将军决定将女儿托付给王亲家,只求她能安稳地嫁做人妇,一生无忧。王亲家眼含热泪,向凤将军保证,一定会照顾好舞阳,为此,王家举家迁到大齐,不久,陈国传来消息,凤将军全家被害,当时凤舞阳只有10岁。
王亲家待凤舞阳如亲生女儿一般,王玉郎对她也呵护备至,可是好景不长,在她14岁那年,王亲家生意大亏,他在气急攻心的情况下一病不起,撒手人寰。
那王玉郎是个软绵的性子,接手家业后亏得更加厉害,不到一年,王家就到了山穷水尽、揭不开锅的地步。
王玉郎从小就是个娇生惯养的,人性的恶也被顿顿吃糠咽菜激发了出来,他打起了舞阳的主意,最后把她卖给一个大户当小妾,舞阳被轿子抬走前,哭着求他,他也痛哭流涕,指天盟誓:他东山再起后,定会把舞阳赎回来。
这大户是个见利忘义的生意人,为人刻薄,他贪恋舞阳的美色,开始时对她不错,后来厌烦了她整天哭哭啼啼不解风情,就冷落了她,但又不甘心买她花的银子,就开始把舞阳送到各色男人的床上,换取利益。
在舞阳16岁那年,这大户带着她去了塞外,准备利用舞阳的身体多换些进货的渠道,谁知,刚进草原遇到了一帮强盗,大户扔下舞阳逃命,舞阳从此下落不明。
凤朝阳原本觉得妹妹在王家比跟着自己东躲西藏要强得多,而且当时他自身难保,为了不连累王家和妹妹,一直没有联系。等自己能站稳脚跟时,再偷偷派人去寻找妹妹的时候,才发现王家伯伯已死,舞阳被卖后下落不明。
凤朝阳一怒之下杀了王玉郎和那大户,但是多方寻找,一直没有舞阳的下落,一次偶然的机会,才寻到舞阳,她已经草原上最大部族拓跋族的拓跋王的爱妃鸾妃。
凤朝阳的人费劲心思才联系上鸾妃,结果她却不愿回到哥哥身边,凤朝阳无奈,只得命手下人偷偷将其劫持了回来,正在赶过来的路上。
见凤朝阳闷闷不乐地把自己关在房里,丝毫没有兄妹即将团聚的喜悦,沈凌修悄悄地将方文洲拉到一边,请他讲讲凤舞阳的事情,方文洲知道修儿不是外人,就和盘托出。
听完方文洲的讲述,沈凌修震惊得嘴里都能塞下一个鸭蛋了:鸾妃,不是那个妖妃吗!!!
她在大齐行走江湖时就听过这一代妖妃的传奇故事,草原上拓跋部势力最大,也是唯一一个称王的部族,那鸾妃原是一个女奴,一次偶然的机会被生性好色的拓跋王发现,惊为天人,据说这鸾妃不但貌美,还精通房中术,深得拓跋王宠爱,她为了争宠杀了几个怀有身孕的嫔妃,拓跋王也没有追究。以鸾妃为女主的小黄/文和春/宫图啥的在大齐可是深受欢迎,原来她是凤大哥的妹妹!
沈凌修觉得头疼:凤舞阳的经历怎么看都像是偶像剧里那些经历磨难后黑化的蛇蝎女配,人家随便动动小心思就够她喝一壶的了,以后这姑嫂关系可怎么处呀,打住,打住,现在先别瞎想这些有的没的了,凤大哥现在肯定很难受,赶紧去安慰他。
沈凌修来到凤朝阳的房间,见凤朝阳正在捧着一本书,但是应该没有看进去,因为好半天都没翻页了,沈凌修只是静静地坐在旁边,也不说话,因为她正在绞尽脑汁地想着说些什么来安慰他。
凤朝阳瞥见她纠结成一团的小脸,问:“你知道了?”
“嗯,我问了方大哥,”她顿了顿,“其实,凤大哥这事不能怪你,那时,你还小,你连自己都不能保护呢,而且………”
沈将凌修还在艰难地斟酌词句,下一秒,她惊叫一声,原来凤朝阳突然将她拦腰抱起,几步跨到塌上,将她放在上面,然后自己覆了上去,狠狠地亲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