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一次将视线偷偷转到窗外独倚栏杆的他身上。
“哟,又在看你男神呀?”简玲一脸小狐狸般的笑容。
我低下头,满脸的羞涩。
他叫沈晖,是我的初中同学,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莫名的喜欢上了他,我想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
对他,我们班女生好像是有完全的免疫力呢?除了我之外没有人再对他有感觉,总喜欢和姐妹们一起聊起他,不知不觉,也喜欢他一个学期了,虽然时间不长,但还是无法忘掉。
他是我们班的差生之一,不像别人一样扰乱课堂纪律,但一上课就低着头,考试自然也考不出好结果。
回忆到这里,我傻傻的笑着。
“喂,上课了。”沈晖回到座位冷冷的望了我一眼。
转过头后,认真听着老师上课,忘了,还有我,我叫林末,是老师的得意弟子之一,上课认真听讲,作业按时完成,过马路时还会搀扶老爷爷老奶奶,温柔善良,多愁善感,青春无限,会画画,会写作,但是,我却是个典型的花痴女,这个致命缺点我却怎么样也改不掉。
上课是标准的好学生,下课,则变成了“疯”一样的女子。
喂喂,请别误会,我可不像易欣一般每天嘻嘻哈哈,但是,下课却变成了我欣赏男神的时间。
下课时我总喜欢拖着我的两个姐妹,一个是我的同桌兼闺蜜——简玲,说起她呀,其实也和沈晖差不多,作业不认真写,上课就发呆,自恋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但是,他们的性格却是一个天一个地。还有一个,易欣,她是我的姐姐,请别误会,不是亲的,她也和我一样,属于上课认真型的,但她才是真正的疯子,每天总喜欢莫名的哈哈大笑,不开心时,只要有了她一切都没问题,可谓是居家旅行的必备用品啊!
太阳一点一点落下,我们却还在学校里浪费这大好青春,我嘟着嘴但还是认真的听着老赵说完最后一题,旁边的简玲忍不住向我抱怨:“老赵怎么还不放学啊,我还想快点回家涂个面膜呢!”
我偷偷的望了她一眼,满眼的鄙视“回家不做作业,就想着美容美容,成绩能好吗?”
她不耐烦的堵住耳朵:“这话我已经听多了,林大小姐请你不要再啰嗦了。”
我也只好作罢。
好不容易等到“放学”两个字从老赵嘴里吐出来,全班同学一哄而散,我也慌慌张张清理着作业书包。
易欣简玲还有我一路走在一起,易欣不厌其烦的说着她和前排同学发生的搞笑事件,我们也笑着,走回家。
在分叉路口道别,我们互相挥手说再见,脸上的笑容取而代之的是冷漠,突然,听见一阵小小的叫声,我到处寻找着它的来源,拐到一个小巷,才看见一个箱子里放着几只可爱的猫咪,我轻轻地摸了摸它们的毛,很舒服,它们用饥渴的眼神望着我,我从书包里拿出一瓶牛奶,它们争先恐后的拥上前,我笑笑,将箱子抱起,就在我拐出巷子的那一刻,一个穿着休闲服手上拿着一袋食物的人也走进来,看见小猫不见了,先是警觉的四处寻找,而后眸子安定下来。
我走在梧桐街,街边种着一棵又一棵法国梧桐树,现在正处深秋,叶子都变得金黄,走在这里真是舒服。
一栋小别墅在一片空地上落坐,我顺势走进去,从口袋里拿出钥匙,打开门,妈妈正坐在客厅里,好像是在等着我回来。
我硬着头皮走进去,“妈。”
妈妈应声反头看了看我,“末末回来了。”
我点点头。
可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在意我抱着的箱子里的东西,而是一脸的笑容:“末末,明天妈妈会带你去一个地方,那是你新爸爸的家。”
我皱皱眉头,十年前,在我三岁的时候,父亲便因为车祸去世了,妈妈也在那时从一个懦弱女子变成了一个女强人,努力将我抚养长大,也因此耽误了十年,可她的脸依旧是那么美丽,现在她终于找到了一生的归宿,我也放心了。
“他可是个医生,英俊有成熟,上次那个聚会果然没有白去,这不就,遇见了爱的人。”
我笑笑,“你喜欢就好了,我也要搬去吗?”
她点点头:“妈妈怎么忍心你一个人呆在家里,对了,他还有两个儿子,据说都比你大,你不是吵着要个哥哥吗,这下就有了。”
闲聊了几句过后,我将小猫放在房间里,将他们抱出,放在我穿不上的旧毛衣里,又为它们端来了一碟牛奶,小猫们满足的喝着。
我却期待着明天与新家人们的见面,想象着他们的长相,是高是矮,或胖或瘦。
在幻想中睡着,嘴角都是挂着微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