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试通过后可以参加府试,一般有由知府主持,联名担保人要再多找一个,其它的要求跟县试差不多,连考三场。通过县、府考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便可以继续参加院试。有些读书人要考很多年才能通过最基本的县、府考试成为童生。有些读书人一次考试就得到了童生的身份,可就是过不了院试,到了白发苍苍仍是童生,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就是个老童生。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考试,由皇帝任命学政到全国各地当主考官,学政也叫“提督学院”,所以提督学院主持的考试叫“院试”,能被任命为学政的一般都是进士出身的监察御史、六部侍郎等中央官员。我们第一集讲的戚蓼生,就当过云南学政。

    院试的第一次考试叫岁试,获得童生身份的人可以参加,联名担保人要再多一个,特别担保人也要再多一个,院试过关,童生就变成了生员,通称“秀才”。秀才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徭役、赋税,见县官不跪、不能被随便用刑等基本特权。名列前茅的生员被称“廪生”,享受国家特殊生活补贴,而且读书人想参加童生试必须请“廪生”充当特别担保人,所以作为秀才之首,“廪生”在地方上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特别出类拔萃的还能被保送到国子监读书,成为准备贡献给皇帝的贡生。

    当地的一批老秀才,也必须参加院试的第一次考试,选拔出成绩好的,再跟新秀才们一起参加第二次考试。院试的第二次考试叫“科试”,考试过关,被称为“录科”,整个童生试到此圆满结束,接下来就可以在“大比之年”参加乡试了。贾雨村有资格参加乡试,是很不容易的,作为一个读书人也是值得骄傲的。

    刚才咱们说了,乡试又叫“秋闱”,秋闱一战成功,就是“举人”了,乡试中举叫乙榜,也叫乙科。发榜公布考试结果时,正值桂花飘香,又称桂榜,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举人不仅可以参加会试,就算会试考不过,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可以充当政府的中下级官员,老百姓可以称呼举人为“老爷”了。

    “大比之年”乡试中举的,和往届的老举人可同时参加第二年春天举行的会试,春闱一战成功,举人就变成贡士了,贡献给皇帝的知识分子,就有了参加殿试的资格。发榜公布考试结果时,正值杏花烂漫,又叫杏榜,会试第一名叫“会元”。

    会试场所保存的最完整的是南京夫子庙,每位参加考试的举人,单人单间,称为“号房”。监考很严,考生进入时,要严格的搜身,以防考生的身上藏有“小抄”。当考生进入“号房”后,就要锁门。“号房”内十分狭窄,只有上下两块木板,上面的木板当作写考卷的桌子,下面的当椅子,晚上睡觉将两块板一拼当床。“号房”里还为考生准备了一盆炭火、几根蜡烛。炭火即可以用来做饭、取暖。考生参加考试期间,“吃喝拉撒睡”都在“号房”内,不许出来,直到考试结束。举人参加会试都这样,前面我们说的乡试、童生试可想而知。

    全国参加会试的举人大约有二十分之一的比例成为贡士,可继续参加殿试,少的时候一百来人,多的时候二三百人。殿试,皇帝亲自出题、亲临考场,只考一场“策问”,就是问考生时事政治、经济发展、治国安邦、巩固政权等策略。殿试过关,就是“进士”了,公布殿试结果的榜,叫甲榜,也叫甲科,因为发榜用的是黄纸,又称金榜。金榜题名的进士们被分成三批公布。一甲三人,是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就是剩下的所有考生,只要参加殿试,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结束,科举的路就走到头儿了,就算是对名次不满意也不能重考。进士们就可以充当政府的中低级官员了,身份地位比举人高,升迁提拔也比举人快。

    状元是中国科举制度金字塔的顶尖人物,考中状元就意味着“一举成名天下知”,三年中只产生一名状元,没有超人的才华、坚强的毅力、健康的体魄,考状元是不可能的。也有读书人乡试第一是“解元”,会试又考第一是“会元”,到了殿试还是第一“状元”,这就叫“连中三元”。1300年的科举历史上,文科“连中三元”的也就十几个人。

    时间有限,我们讨论的都是一般情况,科举作为一种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具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和民主精神。它对当时中国周边的朝鲜、日本、琉球、越南等国影响深远,对英、法、德、意等工业革命的欧洲列国也有不小影响。国内,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小地主阶级的参政要求,缓和了地主阶级内部矛盾,符合当时历史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和稳定,人才选拔任用之权完全控制在中央政府手里,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强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然而,科举考试内容局限于几部儒家经典,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这样造成了学校注重应试教育,不利于培养和选拔有实际能力的人才。另外,科举考试把读书、科考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很多人读书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中进士,当官,这种思想影响了学校教育,其他学术思想得到压制和禁锢,尤其是自然科学,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奴才盛行、人才凋零,是我国在一百多年前的世界竞争中落后挨打的原因之一。

    甄士隐家失火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

    甄士隐家失火,【文本描写:大抵也因劫数,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针对这一句有一条批语【甲戌眉批: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

    在第二集讨论戚蓼生序文的时候,我引用过文本里的这句话:“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当时,结合作者的写作手法简单的谈了我的看法,我认为作者明写葫芦庙失火引发的甄家被烧,暗写贾府衰败的高潮是一次抄家,大家族嘛,亲朋好友、门生故旧,肯定也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一个利益集团被连根拔除,这里出现了一条重要批语,“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这条批语历来争议很大。

    批语里的“南直”,是南直隶省,清朝改为江南省,我们在第九集里讨论过一次,再简单说一遍。洪武初年,朱元璋建都应天府(今南京),称为京师。以应天府、苏州府、凤阳府、扬州府、庐州府、淮安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安庆府,共14个府级单位直接隶属朝廷中央,称为“直隶”,管辖范围大约是现在的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

    永乐十八年(1420年),迁都顺天府,北京成了新首都,皇帝取消北平布政使司,在北平布政使司所辖府和州的基础上,又合并了离京城较近的其他地区,由顺天府、永平府、大名府、保定府、河间府、真定府、顺德府、广平府、延庆州、保安州直属中央六部,称为“北直隶”,简称“北直”,范围大约是现在的北京、天津、河北,外加河南、山东的一小部分。原来的京师改称南京,原来京师辖区“直隶”改称“南直隶”,简称“南直”,原辖区基本不变,“南直隶”在明朝还相当于首都的地位,只是皇帝不在那住了。

    到了清朝,顺治二年,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南直隶改为江南省,废除了南京首都的地位,巡抚衙门设在江宁府(今南京)。“南直”的概念逐渐淡化,官方称呼“南直隶”200多年,民间可能称呼的更久一些。

    由于这段批语的存在,也就把葫芦庙失火与一件重大历史事件联系在一起,众说纷纭。围绕着南直地区,主流红学认为是发生在南京的曹雪芹家江宁织造府被抄事件,索隐派则认为是发生在江南地区的“扬州十日”或“嘉定三屠”,考证派争论不休、没有合理的结果,批评派注重作者的写作手法和批书人的文艺评论,干脆忽略这条批语,我谈谈我的看法,以待高明。

    “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咱们在第八集讨论“文字狱”的时候跟大家介绍过了,确实是江南人民的灾祸,这两大惨案都是发生在“南直”地区,但不符合“召祸”的特征,所谓“召祸”是因为自身的行为过失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并非江南人民的过错引发。

    曹雪芹家被抄,在雍正初年简直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了,不能算作波及整个江南地区,称为“南直召祸”是不合适的。如果不是曹頫骚扰驿站、转移财产、私藏禁品的行为败露,或许抄家之祸可以避免。而且江宁织造府被抄,连累到的官员人数不算太多,造成的社会影响不算广大。

    既然批书人把“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这一句批注在书里,这个“南直召祸”一定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是广为人知的,让别的读书人一看就明白什么意思。其特点或者按批语里说的“实病”就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

    “南直召祸”还能指什么?跟咱们上一集讨论的科举制度有关,我认为是南闱科举大案。

    满清入关后,为了巩固政权,加强统治,就需要获得汉族地主、官僚的支持,需要笼络汉族知识分子,顺治元年宣布要沿袭明朝科举制度,按期科考选拔人才。顺治二年在率先征服的北方几省举行乡试,满清统治者以前没这么玩过,就先搞试验,录取了清朝首批举人。顺治三年在北京举行会试,录取了开国的首批进士。有一定效果,接着在江南地区推行乡试,江南乡试俗称南闱,北京顺天府乡试则称北闱。在顺治年间发生了一起全国轰动的大案——丁酉江南乡试案。

    明朝对于科举案件,一般处罚较轻。最多对考官用仗刑,用板子打屁股,然后贬官,也死不了人,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作废,三年后再考。明朝末年官场黑暗,腐败成风,科举舞弊早就见怪不怪了,这种不良风气延续到顺治时期,顺治六岁即位,是清军入关后的首位皇帝,小孩太小,他叔叔王多尔衮摄政。科举制度恢复了,但是多尔衮忙着征服全国,还要镇压叛乱,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考试算什么呀!当时统治者不在乎,也没时间,忙不过来。考场上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比明朝末年还严重,考官们好处太大了。

    前些年兵荒马乱,顺治皇帝又小,就这样进行了科举,顺治亲政后一边继续玩科举,一边还要摆平很多事,考官们看出皇帝要选拔拉拢汉人来统治更多的汉人,又欺负皇帝是新手根本不懂其中的奥妙,就更加肆无忌惮。首先案发的是北闱科举案,北京顺天府举行的乡试出事儿了。

    主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公开接受给事中陆贻吉、博士蔡元义、进士项绍芳的贿赂,京官三品官儿以上的子弟全都录取,公共权力成了考官谋取私利,结交人脉的工具。常言道,“有钱无势被人欺”,有钱的不如有权的,官小的不如权重的,花了银子没有名额了也考不上。于是发榜后,议论纷纷,真才实学没考上的和花了冤枉钱没名额的都喊冤告状。

    特别是花了冤枉钱的,他们有点资本,有些门路,就连续上访,成功了。给事中任克溥上疏顺治皇帝揭发此事,调查属实,顺治龙颜大怒,李振邺、张我朴、蔡元义、陆贻吉、项绍芳,非法考中举人的田耜si、邬作霖被判斩立决,死刑立即执行,没有缓和的余地,他们的家产被抄,父母兄弟妻子流放到尚阳堡,就在如今的铁岭象牙山风景区附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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