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小哥,我兄弟若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请卖我一个面子,有话好好说。若是我们不对的,一定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黑杉少年在小樱的搀扶下站了以来,对骆扬说道。可能是受不了他的罗嗦吧•••再说了,从刚才骆扬的话中,他知道肯定又是自己的兄弟“借”了人家的东西•••
“可以,那我就不卖关子了,你家兄弟今天偷了我的金币――我和我家宠物的全部财产。我是刚来到这里的,出来游历没有金币怎么行?只要他还我我的东西,我自然不会与他为难,否则你们一起来我也不怕的。”后一句几乎是一字一字说出来的,一拉一打的谈判方式自有它的用处。
“哦,你是说这――小樱,你先回去,我和这位小哥说说话,一会就回去。”小孩子的世界还是单纯点好,所以黑衫少年把她打发走了――怎么说都是贫民窟未来的花朵,可不能被污染了。
“恩――我叫少妖,他是小七,我们是很好的兄弟,虽然不是亲的,刚才的女孩是小樱,我们都是孤儿,目前住在落寞镇。实话说,我家兄弟是名盗贼,不过他有他的原则――穷不偷,善不偷;老不盗,幼不盗。这次是因为我们这的一位大叔重病急需治疗,但我想你也有所体会,这里是贫民窟,哪来的钱治病?万不得已才盗了你的东西,但他都是为了别人,我想如果是你你也会这么做的?”
“原来这样,那怎么不直接跟我说,我要是早知道的话,还用你‘借’我的钱么?直接就给了!呵呵,我是骆扬,所谓不‘借’不相识,大家交个朋友吧。”骆扬这句话创造了两个经典,前半句说的幼稚的经典,后半句是有史以来最经典的交朋友的方式••••••
后世对于有着人、魔、神三族王者头衔的骆扬,与黑衣王妖少,摘月王小七的首次邂逅一直有着苍蝇对某种陀螺状物质般的浓厚兴趣。自然,三位王者从没有主动透露过任何与此有关的信息――这让众多的大小媒体机构一致三位王者是在装大牌――其实是不好意思说罢了。不过还好,“憨厚”的黑衣王后来向某位“狗仔”提供了“王位专业户”骆扬与其妻子的首次邂逅内容,这才堵住了大小媒体的悠悠众口――当然,黑衣王大人自然收到了众多媒体提供的某种金光闪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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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这玩意就像金币一样――没有的非常快。骆某人一边发着诸如此类的感叹,一边拨弄着小白柔顺的白毛。不知不觉,他已经在落寞镇呆了两个多月了。
为什么发这样的感慨呢?
用某人的话来说,现在的他是一只没有一丝毛发的蛋,还是非常穷的那种――简称穷光蛋。
为什么呢?为什么我当初会被少妖那个家伙的“甜言蜜语”所欺骗呢?为什么我当初不留一点警觉的心呢?为什么我要说什么‘不用你说,我直接就给了’之类的话呢?
现在的某人,很显然,肠子都悔青了!
我的肉啊,我的汤啊,我的酒啊,我的新衣服啊•••
不要误会,小白没有发出这样的感慨,不是就说明他是个好“宠物”了!只是它心有余而力不足――它不能说话啊!天知道,要是他可以说话的话,会把某人骂到什么程度!
天知道,如今他吃的是什么?原来的肉食变成了馒头―有时还是坚硬的可以与石头比拼的或者干脆连馒头都没有――好的都让某几个禽兽不如的家伙分赃了!小白愤愤的想到。
原来饭后的肉汤变成了清水――还好,小白没从里面发现什么不知名的小生命。原来每天都有的热水澡变成了凉水澡!天啊?这是王阶魔兽应有的待遇么?我后悔啊•••
原来,当初知道了小七同志“借”他金币的实情后,骆扬毫不犹豫的慷慨解囊,无私的拿出一部分财产治疗了那位大叔的病。
后来又从少妖同志的口中得知贫民窟里很大一部分住房都已经成了危房,有的则连住房都没有,骆扬又是毫不犹豫的拿出一部分金币用来解决住房问题。
再后来呢?骆扬又从小七的口中得知大家连饭都没的吃,骆扬又掏了大把大把的钱买了粮食――落寞镇的粮仓都快让他买空了。
后来•••不说了不说了,越说某人心里越生气。
总之等到某人回过来神后,才发现自己原本估计可以花个两三年的金币没有了!
而贫民窟呢?不,如今不能称之为贫民窟了,这里新建了一大片的房屋,还建立了几个大型的粮仓,原本肮脏不堪的路面也已经修整过了,就连原本弥漫的另人作呕的气味也已经变的清新可闻。
难道这样也乐意被称为贫民窟?
如今,整个落寞镇都知道镇子里来了个救世主,将贫民窟改造的焕然一新,竟然不比镇子中心的“繁华”地带差上那么一点。
于是,越来越多的落寞镇居民开始将活动范围扩展到了“贫民窟”,而镇长大人在骆扬等人的威胁下,又非常符合时机的拨了一大比金币,在“贫民窟”里修建了几条街道,于是原本的贫民窟居民在小七与少妖的帮助下开始了经营一些小买卖来养活自己。
的贫民窟被成为“救世街”,已经隐隐有取代落寞镇原繁华主街的位置的趋势。
而原先的镇长大人,则由原本被骆扬等人逼迫威胁的愤怒转变为惊喜交加,看到原来的贫民窟一跃成为繁华不下与镇子主街的另一大街道,聪明的他立刻活动自己的关系网,没多久,镇长大人便被调离了这里――都说是到一个大的城市任城主去了。
如今,骆扬可是被落寞镇众多居民捧在手上的救世主级别的人物。
不信啊?怎么能不信呢,你看,骆扬来了以后,先是把原来的“贫民窟”变的繁华无比,将那些不知道怎样生存的贫民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然后镇长大人又由于他的逼迫做了个英明的举动,然后被调离落寞镇当城主去了。
这么多举动,哪一个不是可以被人称为“救世主”的行为啊!化腐朽为神奇的救世主啊!
当然,那个“霸王餐事件”不算“救世主的行为”。不过,这也不能怪他骆扬嘛,他又不是有心的!更何况,他当初也有把小白留下做抵押啊――是小白自己没有尽到身为一个“魔宠”的责任,完全不能怪他啊!
这个原因也直接造成了骆扬不敢出“救世街”一步――生怕被人认出自己就是那个所谓的“救世主”,一是怕被众多“粉丝”兴奋的扒光衣服以示追捧,二是怕自己被那个客栈老板认出来,那自己的一世英明不就毁了啊!
哎,做偶像难,做一个万众瞩目的偶像更难!某人无耻的感叹道。
可是,话又说回来,这个所谓的“救世主”让某人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大的甚至让某人生出了“早知道会是这样,别说什么‘救世主’了,就是给我个‘创始神’我也不当!”的念头,不过,后来某人还真成为了“创始神”!
怎么会这样想呢?因为某人为此掏空了所有的积蓄,哎,小七误我,少妖误我啊!
某人心里一边埋怨少妖与小七,一边想:不过这样也不错啊,看到那些原本因为生存而苦苦挣扎的贫民因为自己掏出了所有金币就变的有活路了,虽说自己没钱了,可是心里也挺舒服的!不过要是不需要花钱就能做到这样那就更好了!
哎,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PS:
不要认为我是在夸大骆扬拥有的金币数量,当初骆扬走时可是顺手牵羊的“借”了雷伦•斯好多的魔法水晶,又把他私藏多年的金饰之类的给拿走了。当然,被“顺手牵羊”的不只雷伦•斯一个,几乎所有的无名村村民都遭了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