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公主的凤撵到达轩辕之时,丞相南舒文亲自出城相迎,算是很高的礼遇了。

    她是凤怀音的女儿,年仅十九,也是第一次出使轩辕,简装便车,因为要躲过一路而来的追杀,一脸奔波而来,虽疲惫,却掩不住浑然天生的高贵和端庄。

    她只带了一个侍卫,身高八尺有余,魁梧高大,五官冷硬深刻,脸上从眉梢到下巴有一条很长很粗的疤痕,把他颇有性格的半边脸给毁了。这样的男子,冷峻傲然,如松如山,像是一个天生的守护者,一把神威宝剑时刻不离手心,稳稳当当地守着他的主人。

    南舒文倒是很讶异她的大胆,不过暗中也猜到,着名侍卫定不同常人,且对凤阳忠心耿耿。当晚,他的资料就摆在了南舒文的案桌上。

    他把他们安排在驿馆,又派了幽阁大量密探暗中保护她的安全,本来想要立即面圣的,可凤阳声称等她真正的凤撵到,梳妆打扮一番再以女儿国之尊入宫见驾。南舒文也允了,他们两个就一直住在驿馆,不过南舒文倒是日日上驿馆,露个脸,象征性地询问几声,算是轩辕对女儿国的尊重。

    而幽阁的密探暗中也没有发现什么,凤阳公主在等待着凤撵到来的这段时间,只是很平常地在城中四处游赏,体会轩辕的风土民俗,并未有一丝异样。

    而轩辕澈也静观其变,一切等到依依大婚之后再说,他是不允许这次的大婚出现纰漏的,所以专心致志地准备他们的婚礼。

    “娘,我们下车走吧?”一辆华丽的马车中,扬起一道甜蜜可爱的声音,赶车的是一个冷漠俊朗的青年人,冷如冰霜,一脸生人勿近的感觉。

    这道甜蜜的声音在此等气氛中显得有点格格不入。

    倾情兴奋地看着外头的繁华和热闹,可怜兮兮地央求茉歌,“娘……好不容易你才带我出来一趟,不用这么扫兴啦!”

    “你还真像一条癞皮狗!”茉歌无语,被她缠得没办法,只好拉着她下车,幸好她换了一身男装,如风出名的时间又太长,这京城中能认得她男儿身的已经是少数了,倒是倾情,活脱脱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她不得不承认,这家伙长得真的太精致了,像个洋娃娃,可爱甜蜜,又夹着一丝邪魅的风流。

    “血影,找个人把马车驾到南国飘香!”

    “是!”血影领命之后就返回,紧紧地跟在茉歌和倾情后面,小倾情估计是在宫里闷坏了,一到热闹的街道上如同飞出鸟笼的小鸟般,甚是快活。

    茉歌也不拦着她,宠爱地跟在她后面,她对倾情的宠爱也不比轩辕澈少,只是少了那股溺爱的味道,多半时候,她还是挺顺着孩子的。

    两人平时也都忙,有的时候也的确是忽视了小倾情。

    “娘,我要吃这个!”小倾情指着小摊铺上虾米笼包,笑嘻嘻地道,上次依依带回宫,她也吃得津津有味,往回只要依依出宫,她就会缠着依依帮她带。

    “倾情,不要叫我娘,没看见我现在一身男装么?”

    倾情斜睨她一眼,嗤笑道:“娘,哪个人要是把你看成男的,估计她娘忘了把眼睛生给他了。血影,多买点,晚上回家还可以吃。”

    “是的,小姐!”血影恭顺地买了一小袋,用油纸包着,脸色尴尬地为她们娘俩拎着,表情颇为怪异。

    倾情和茉歌当作没看见,小倾情甚至拎着几个小笼包可爱地边吃边逛,精致的脸庞踌躇满志,可爱得想让人掐一把。

    “倾情,我怀疑你是猪投胎,怎么那么能吃呢?”茉歌忍不住损她,这小屁孩从小就是点心不离口,正餐也照吃不误,哪里来的好胃口?

    倾情斜睨道:“娘,不吃饭哪会长身体,爹爹说我比同龄的小朋友高很多呢。”

    茉歌看看她的身高,颔首,她怎么没注意呢,她闺女的的确是比同龄的小孩高了很多,和六七岁的小孩子没什么分别,怪不得她总忘记她是个小屁孩。

    母女两自成一道风景,任旁人观赏,一路游了两条大街……

    “倾情,再玩会儿就回去了,娘还有事要找晴天姑姑。”

    “好,娘,给我买个风筝,然后我们就走了!”

    “这个季节不适合放风筝,还要过两个月呢,你现在买干什么?”茉歌疑问道。

    倾情道:“谁要放风筝啦,买个回去,我学着做一个,给姑姑当礼物,姑姑一直喜欢各式各样的风筝。”

    茉歌扑哧一笑,亏她想得出来,结婚送风筝,还真的别树一帜,“倾情,真贴心啊,姑姑没白疼你一场,什么时候没你想要送什么给我啊?”

    “你又不疼我!”倾情嘟嘴,委屈地道。

    茉歌大喊冤枉,“我要是不疼你,你现在能在大街上晃悠么?”

    “好,等我高兴了,就给你做一个!”她们走到一个卖风筝的小摊铺之前,倾情一下子就看中了一个像蝴蝶一样的风筝,做的极其别致,栩栩如生。

    “娘,买这个吧?”倾情扬笑,小小的身子刚好够得着,摸了一会儿,兴冲冲地对茉歌说道。

    买风筝的小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长得面白唇红的,极其干净,秀气的脸有着浓浓的书卷味,略微有点腼腆,可介绍起生意来却一脸笑容,落落大方。

    “这样款式也太普通呀,你多挑几个回去做。”听着老板细细地介绍,茉歌扫了一眼琳琅满目的风筝,都做的五彩缤纷,式样精巧,可以看出他的手艺一流。

    血影苦着一张脸站着,抱着一堆倾情没有吃完的小点心,向来冰冷的脸难得有点淡色的红,如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姑娘,给人一种很突兀的感觉。

    “小姐,不要买风筝行不?”

    “为什么?”倾情不解地问道,挑眉,凝眸,可爱甜蜜的脸荡漾着无辜的表情,对他扭曲的脸色自动忽略。

    茉歌忍着一抹笑,转过头去看看给她选风筝,忽而一个墨色的蝙蝠形状风筝引起了她的注意,茉歌唇角一弯,伸手去拿,黑色纸鹭上同时伸过来一双皓白的柔荑,洁净温润,修长优雅。

    好漂亮的手啊!

    两人同时看上了一个风筝,她略微抬头,看了过去,是一个能让人过目不忘的出尘美女,年纪不大,估计十八九上下。眉目如画,红唇如朱,肤如凝脂,骨骼纤细小巧,头戴玉色珠花,别着一支同色系的玉簪,晶莹剔透的手腕上带着一块凤血手镯。淡湖色的上衫,同色系的罗裙,盈盈一握的腰间佩戴着一块翠色的玉佩,连着浅色的穗子。

    好一个国色天香的美女,清清爽爽,给人如沐春风的舒坦之感,美得极致却不显得浮华逼人,贵气洋溢却不显得夺目,茉歌无法形容,只感觉她不仅仅美,且身上有一个极为罕见的气质。

    两人打了一个照面,眸中同时都掠过赞赏和惊艳,微微浅笑,两只同样晶莹润透的手同时从风筝上拿了下来。

    “想不到姑娘和在下会同时中意这个风筝,君子不多人所好,在下有成人之美,这风筝便归姑娘了。”茉歌有礼地点头致意,对美得东西,不管男人女人都会欣赏。

    “多谢公子割爱!”少女轻笑,优雅大方,声音平缓如一阵流水,让人听着极其舒服。

    茉歌向她身后看去,放眼看去是一个长相性格,五官冷峻的青年男子,冷如玄铁,半边脸上一条狰狞的疤痕破坏了那张刚硬的脸,让人大叹可惜。

    “公子也喜欢风筝么?”少女示意身后的侍卫付了钱,买下那个黑色风筝,见茉歌和倾情还在挑选,来了兴趣,笑问道。

    茉歌笑道:“在下对这个风流雅事向来不懂欣赏,不过小女喜欢!”

    少女发出一声很雅致的赞叹,道:“想不到公子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大的女儿了,长得好标致呀。”

    倾情一听到有人赞她,停下手边的动作,笑道:“谢谢大姐姐,大姐姐也长得好漂亮!”

    茉歌翻白眼,小屁孩的声音也太甜了点。

    根据老板的介绍,倾情又挑了两个,让血影付了钱,自个拿着,她自己兴冲冲地拿着,这是刚刚她和血影讨价还价的结果。

    “为了答谢公子的割爱的好意,就让奴家请公子喝杯水酒,表达奴家的感激之意吧?”少女笑意诚恳地道,微微朝茉歌福了福身子。

    “区区小事,姑娘不必挂怀!”茉歌道。

    “奴家和公子一见如故,公子再三推辞,莫不是瞧不起奴家之意?”她眉头略拧,问道,语气微有动气。

    茉歌一笑,表情有点高深莫测,略微沉吟了声道:“正巧,隔壁大街上的南国飘香是在下名下的酒楼,姑娘若是不嫌弃,中午也快到了,咱们就去那里吃顿便饭如何?”

    少女似乎一愣,很快就恢复正常,轻轻一笑,点头应是!

    “娘,你要干嘛?”倾情小声问道,一脸不赞同。

    茉歌耸耸肩膀,一脸茫然,“没干嘛啊,人家好心请我们吃饭,总不能不给面子吧?”

    “娘,爹爹知道了绝对不同意。”

    “先斩后奏,我倒是好奇这个凤阳公主想要干什么?不然进了宫之后都是公众场合,哪有单独面对谈话的时候,还有你,不许乱跑,不准离开血影的视线,她身后那个护卫不简单,可别我一转头自个闺女就不见了。”茉歌小声地叮嘱道。

    她就是女儿国的大公主,凤阳!

    倾情点点头,茉歌牵着她,这才抬眸缓下脚步来,等上凤阳公主,谈笑间向她介绍轩辕的风俗习惯。

    转眼间就来到了南国飘香,如今的南国飘香,可是轩辕街头最有名的酒楼之一,热闹非凡,他们一行人到的时候,正好是午膳时间,酒楼上下两层都挤满了人,形形色色的人都有之。

    晴天早就知道她们母女今天要来,已经留着一间雅间,看见她们身后的凤阳公主,微微怔了一下,晴天不像茉歌,早就研究过凤阳的画像,一眼便能认出来。

    她怔了一下,方问道:“她是谁啊?”

    “贵客!”茉歌眉毛一挑,笑道,然后回身摆了个请的手势,让小二先带凤阳和她的侍卫先上去,茉歌笑道:“姑娘先请上去,在下交代一点事情马上过来!”

    凤阳公主点头,轻笑着上了台阶,一楼大厅中,有好多人都看她的面容看得发呆,这样的美人毕竟不多见的。

    晴天扫了一眼,雨烟也蹙眉,他们一块回了后台,雨烟才问道:“茉歌,她到底是谁啊?”

    “姑姑,是女儿国的凤阳公主啦,昨天我和娘还在研究她的画像,长得很不错吧?”倾情巧笑道,一下子就腻到晴天旁边去。

    “女儿国凤阳?后台她的凤撵才到,她还没有得到特许进宫吧,你们怎么遇到?”雨烟不解地问道。

    茉歌把刚刚在街上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说道:“先不说了,晴天,先上我们酒楼的招牌菜吧,我有点事想要向她打探一下。”

    茉歌说着牵着倾情的手就上了二楼,血影步步紧跟着,甚至让人通知林子淮,多派几个人来南国飘香,如临大敌一般。

    二楼的雅座,凤阳体态万千地坐着,优雅大方,她的侍卫就跟在她身后,目不斜视,那眼波无风无浪,一片平静。

    茉歌笑着给凤阳倒了一杯清茶,比了个请的姿势。

    凤阳轻茗一口,眼光打量片刻包厢中的布置格局,大为赞赏,接而问道:“这酒楼是公子名下的?”

    茉歌点头,小倾情把血影怀中的小点心都拿出来,摆在桌上,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见她们两都摆出一副很疏离的清笑,她很不屑地扫了茉歌一眼,在她同意的眼神下,问道:“凤阳公主,你是第一次来轩辕么?”

    凤阳的脸色变了一变,很快就恢复正常,笑道:“果真,一开始你们就认出来了,久仰了,轩妃娘娘!娘娘大名四海皆知,今天得以一见,真乃凤阳之福,果真名不虚传!”

    “公主说笑了,我也仰慕公主之名已久。”茉歌说的倒是真话,这些年为了尽快熟悉天下的局势,她对各国的皇室倒真的是了如指掌,女儿国除了一代女皇凤怀音之外,就属大公主凤阳最有影响力,在女儿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尊贵身份,自然有她过人之处,单是处变不惊的沉稳就让人自叹不如。

    “本来以为要到浔阳公主大婚之时方可见到,没想到今天街头就巧遇娘娘和倾情公主,和我们女儿国倒有些区别,在我们国家,皇子皇女男妃都不能擅自出宫,违令者诛杀,所以看见娘娘和公主,倒是有些惊讶。”她笑道。

    茉歌道:“公主所说极是每个国家的皇室子孙都不能擅自离宫,不过总有例外,公主所见的就是例外!”

    “凤阳公主姐姐,你这次来轩辕是要做什么啊?”前倾笑得可爱甜蜜,毫无心机地问道,这样的话,也只有从小孩子嘴巴里能问出来,茉歌垂眸,闪过赞叹,倾情察言观色的功力有进步了,同样的,装傻的功力也日渐精进。

    果真的,凤阳顿了一下,她是料定茉歌不会问这样的问题,却错料了旁边的倾情,看她一边吃,一边睁着一双可爱的眼眸,一脸好奇,的确让人感觉可爱,一点也料想不到别有用心。

    不过她是凤阳,并非一般平平之辈,笑道:“为示两国和好,凤阳此次来,自然是贺浔阳公主大婚。”

    “咦,那我父皇娶我母妃的时候女儿国怎么没人来祝贺?”

    一句话,堵得凤阳哑口无言,也让茉歌刮目相看,她闺女这种茫然不解中带着无辜的语气,犀利如刀,标准的她爹的风格,干净,简洁,一针见血。

    凤阳似乎有些恼意,不过她的脸色还是平静如常,回应道:“前几年,皇叔举兵篡位,母皇为了镇压,大举动兵,女儿国国力大损,又面临北越侵犯,自顾不暇,哪能出使轩辕澈呢?”

    “女皇纵横一生,襄王举兵实乃不智之举。”茉歌笑道,不动声色地看了她笑得可爱的女儿。

    凤阳也是一笑,道:“母皇的确是一代明主,她对轩妃娘娘可是赞不绝口的呢。”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忽而觉得凤阳眼中闪过一丝嘲笑、恶意的寒芒,那瞬间,这句话听在别人的耳朵里就变味了。可茉歌是何人也,即使看出来,也不会显于脸上,她挑眉,似乎是很惊讶地问道:“茉歌只不过是普通一届女流之辈,有何德何能,能让女皇赞叹呢?”

    凤阳道:“娘娘谦虚了,娘娘以罪臣之女,改头换面当上轩辕第一宠妃,让惊才绝艳于天下的魅帝为了你不惜违抗祖制,和满朝文武作对。又在游历玉凤之时,引起魅帝邪皇之间的争夺,让他们为了你而大动干戈。之后的魅帝为你娘娘废了后宫三千,还有天下皆知《新民令》。不仅在短短两年里解决了轩辕断粮的问题,又能使轩辕商业高速发展,各国奇才纷纷慕名而来,齐聚轩辕,哪一点,不值得钦佩呢?”

    茉歌听着,细细地咀嚼着她话里的意思,方道:“若不是有魅帝当初的坚持,我已是刀下亡魂,而玉凤之举,更不是我等所愿。至于《新民令》,其实各国的国主都晓得《新民令》中的每一条内容,只是你们并不敢去做。《新民令》之所以能在轩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其原因要归咎于魅帝愿意当第一人,所以他才能成功,若是在别的国家,就算是我提出《新民令》,它也只是废纸一张。所以,公主所说的,茉歌实在是不敢当!”

    官腔有官腔的打法,国腔有国腔的打法,茉歌脸上溢满盈盈的笑。

    其实茉歌说的一点也没有错,假如没有轩辕澈的坚持,又怎么会有今天的她,假如不是轩辕澈大胆地放手一搏,破釜沉舟,《新民令》又怎么会出现在轩辕而不是别的国家的,这一切的功劳真的取决于轩辕澈,而不是她,她只不过是一个引子罢了,最终成功靠得是轩辕澈的胆量和魄力,若是当初《新民令》失败了,轩辕也就一败涂地,而她也会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天下有句话说的好,什么样的锅配什么样的盖。

    倾情第一次见她娘独当一面的风范,心里也是美滋滋的,早就知道她的娘厉害了,不同于她和轩辕澈的直接,她说话的方式要婉转得多,也高明得多,短短的一段话合情合理地维护了轩辕澈的皇威。

    “的确,《新民令》是一个很惊世骇俗的尝试,至少女儿国在未来五十年里,不敢有这样的尝试。”凤阳颇有感慨的说道,眼光有点绵长。

    茉歌笑了笑,说了这么久,从她的话里听不出一丝来轩辕的意图,还真的个保密局局长,说话滴水不露,她亦琢磨不透。

    她该不会真的是想要联姻吧?

    茉歌轻茗了口,想起了她最重要的目的,在心里考量了片刻,方问道:“刚刚倾情问了公主是否第一次来轩辕,公主好似还没回答。”

    凤阳绽开一抹艳如春花般的笑容,她这样一笑,百花失色,明丽万千,雪白的肌肤透出一股很浅的,却又诡异至极的弧度,她说道:“这是凤阳第二次踏入轩辕的国都,佑轩两年太后大寿,我曾随同母皇来为太后祝寿,不过那时候还小,只有四岁,这十多年来,轩辕变化很大。

    茉歌心里一突,想起了轩辕澈提起女儿国时所流露出来的杀气和憎恨,微微有点不祥之感,佑轩两年轩辕澈刚十二岁,幽阁是佑轩两年轩辕澈杀了上任阁主强行接管的,时间上是如此的巧合,巧合到茉歌心脏一直混乱地跳动。那时候他可谓是只有一点零星的势力,南舒文也是在佑轩五年的时候当上丞相的,那么两年的时候,轩辕澈既没有幽阁,也没有南舒文,宫里宫外势力都把持在太后手中,那时候轩辕澈根本就没有权力反抗太后。

    凤阳看着茉歌沉静的脸,脸上闪过一丝恶意的笑容,道:“有件事魅帝一定没有对娘娘说过,我母皇她特别喜欢漂亮出尘的男童……”

    哐啷一声……茉歌手中杯子掉在地上碎了一地,一阵如闪电般急速升起的悲愤划过她的心脏,脸色悚然苍白如纸,连同倾情和血影,都是倒吸了一口气……

    猛然,气愤交加的茉歌扬起手,一巴掌就刮向凤阳公主,这是这么多年来,她唯一一次失控,巴掌还没有近凤阳的脸就被离她最近的倾情抱住……

    那个人不是路人甲,不是毫无身份地位的小姐,而是女儿国的大公主,一打,后果不堪设想!

    她娘气疯了……

    血影和凤阳身后的侍卫都立即靠了上来,一股紧绷的张力在他们之间弥散,倾情当机立断,说道:“凤阳公主看来并不想和我母妃吃这顿饭,恕我们先告辞,血影,你先带母妃离开!”

    “是!公主!”

    茉歌气得脸色发白,浑身颤抖,下唇几乎咬出血来才忍住那股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酸楚而不把眼泪滴出,她简直不敢想象,轩辕澈受过什么样的罪……

    血影护着茉歌出了房间,倾情一反刚刚可爱甜蜜的模样,粉妆玉琢的脸霎那间布满了阴鹜,邪魅的瞳眸中滚动着不属于她年龄的成熟,缓缓地勾起一抹让人不寒而栗的笑容,她蹲**子来,捡起刚刚茉歌震惊中打碎的杯子,一片一片地捡起来,放在桌子上。

    她的动作缓慢优雅,颇有公主风范,一字一字地对着凤阳公主道:“凤阳公主,若是这一次你有命回去,那么请你转告凤怀音,将来有一天,我,轩辕倾情,会倾举国兵力,踏平女儿国,血洗凤氏皇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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