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十二陵东汉迁都雒阳,据《续汉书·礼仪志》注引《帝王世纪》,东汉十二个帝陵,除了献帝禅陵在河内郡山阳以外,其他十一个帝陵,或在雒阳故城的东南,或在雒阳故城的西北。故城东南的东汉陵区,尚未勘查,情况不明。故城西北当指令洛阳北部的邙山。现在邙山上犹存东汉墓数百座,早年从这里流散出来的“黄肠石”很多,其中刻有“永建”、“阳嘉”等年号。近年又有许多新的发现。公元94 年曾发掘一座早年被盗掘的黄肠石墓,墓中尚存铜缕玉衣30 片;公元984 年又发掘一座被盗掘的黄肠石墓,发现石上刻有“建宁”、“熹平”等年号,并有玉衣同出。由此推定,今洛阳邙山上确实存在一处东汉帝陵区;但具体陵名及排列方位,则无从确认。位处北邙之阴黄河之阳的所谓光武帝原陵,因陵西“光武庙”中有北宋开宝六年(公元973 年)的修庙碑,而被历代史学家所承认。通过近年对邙山东汉黄肠石墓的勘查,所谓光武帝原陵的传统看法,也有待考古的重新验证。
参考书目.杜葆仁《西汉诸陵位置考》,《考古与文物》980 年 期。
2.刘庆柱、李毓芳《西汉诸陵调查与研究》,《文物资料丛刊》(六),文物出版社982 年版。
3.黄展岳《中国西安、洛阳汉唐陵墓的调查与发掘》,《考古》98年 期。
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杜陵工作队《982—983 年西汉杜陵的考古工作收获》,《考古》984 年0 期。
5.郭建邦《河南孟津送庄汉黄肠石墓》,《文物资料丛刊》(四),文物出版社98 年版。
.陈长安《洛阳邙山东汉陵试探》,《中原文物》982 年3 期。
7.李南可《从东汉“建宁”“熹平”两块黄肠石看灵帝文陵》,《中原文物》985 年3 期。
第六节汉代诸侯王列侯墓汉代诸侯王列侯的墓葬大约有0 多座。其中重要的,依死亡先后的顺序有石家庄北郊赵王张耳墓,长沙马王堆轪侯利苍家族墓,长沙象鼻嘴吴氏长沙王墓,长沙陡壁山吴氏长沙王后曹■墓,阜阳双古堆汝阴侯夏侯灶夫妇并穴合葬墓,永城芒山梁王家族墓,徐州北洞山某代楚王墓,铜山龟山楚襄王刘注墓,咸阳杨家湾绛侯周勃(或周亚夫)夫妇并穴合葬墓,广州象岗南越王赵眜墓,满城陵山中山靖王刘胜夫妇并穴合葬墓,曲阜九龙山鲁王家族墓,巨野红土山昌邑哀王刘髆墓,定县八角廊中山怀王刘修墓,北京大葆台广阳顷王刘建夫妇并穴合葬墓,高邮天山广陵厉王刘胥夫妇并穴合葬墓,徐州石桥某代楚王夫妇并穴合葬墓,邗江甘泉山广陵思王刘荆夫妇同穴合葬墓,定县北庄中山简王刘焉夫妇同穴合葬墓,定县北陵头中山穆王刘畅夫妇同穴合葬墓,亳县曹氏宗族墓等。
墓制的分类和发展诸侯王列侯墓的构筑形式可分两大类。一类是竖穴土坑,即在地面下挖出长方坑,再在坑底用木板构筑墓室(简称“木椁墓”),或用石板(块)砌造墓室(简称“石室墓”),或用小型长方砖砌造墓室(简称“砖室墓”)。另一类是崖洞墓,即开凿山洞,将整个墓葬全部穿凿在山中,如满城汉墓、铜山龟山汉墓;也有在山坡或山顶上先开凿出竖穴石圹,然后在圹底用石块或木板建造墓室,如广州南越王墓、高邮天山汉墓。这两种不同的凿山造墓方法,都可以达到“凿山为藏”的作用。
西汉早期的王侯墓,大多沿袭战国以来的竖穴土坑木椁墓墓制。注重高大坟丘,深邃墓室,多重棺椁,随葬带有周代礼制象征的铜陶器。大约到文景时期,模拟地上府第建筑的风气开始流行,椁室规模趋向宏大,诸侯王享用的“黄肠题凑”葬制和诸侯王列侯均可享用的玉衣殓服大量出现,显示现实生活豪华高贵的丝织品、铜器、漆器、玉器、金银器以及车马、炊厨食品,等等,都随同埋入墓室中。崖洞墓也在文景时期兴起,洞穴中分为前室、中室、后室、耳室、侧室、回廊,俨如地上府第。随后,为模拟地上府第提供更加方便的石室墓、砖室墓相继出现,特别是砖室墓,传播最快。东汉时期,砖室墓占居绝对优势,费工巨大的崖洞墓走向衰退,“黄肠题凑”葬制也因不能适应砖室墓墓制而一度改用象征性的“题凑石”(方石)。东汉中期以后,大型多室砖墓更加流行,强宗豪右僭越诸侯王列侯葬制的越来越多,“题凑石”实际上归于消失,玉衣也不仅是王侯的专用品。东汉末期,战乱不息,社会动荡,经济凋敝,盗墓风炽,诸侯王列侯的豪华墓葬呈现全面衰败,与一般汉墓难于区别了。
两汉王侯墓制举例下面按西汉早中晚三期、东汉前后两期,各举一例介绍,从中可以看到汉代诸侯王列侯墓的变化情况。
轪侯利苍之妻墓(长沙马王堆 号汉墓)长方形竖穴土坑,北边有斜坡墓道。坟墓的上半部是在原土丘上积土夯筑,下半部挖土为穴。坟丘现存高5— 米。墓口长20 米、宽7.9 米。墓口下有四层台阶,墓坑呈覆斗形,往下逐渐缩小。墓底长7. 米、宽.7 米、深 米。棺椁为巨大的木板制成,置于墓坑底部正中。椁室井字形,中间是棺室,四周隔出头箱、足箱、左边箱、右边箱。椁底承托三条垫木。棺椁上下四周填塞木炭和白膏泥。棺室里置四层棺。外棺为黑漆素棺,二层棺为黑地彩绘棺,三层为朱地彩绘棺,内棺内髹朱漆,外髹黑漆,再饰以绒圈锦和羽毛贴花绢,盖板上覆盖帛画一幅。死者置内棺中,女性,年龄约50 岁左右。葬式为仰身直肢直伸,全身裹殓各式衣着、衾被及丝麻织物十八层,连同贴身衣二件,共二十层。随葬器物集中放置于四个边箱中,总数000 多件,有漆器、纺织衣物、陶器、竹木器、木俑、乐器、铜镜、农畜产品、食品、瓜果、中草药、竹简和印章,等等。根据2 号墓出土的三枚印章,证实这里是第一代轪侯、长沙丞相利苍及其家属的墓地。 号墓与2 号墓并列,死者自应是轪侯之妻。而地层关系上稍早于 号墓的3 号墓(死者利苍之子),墓中随葬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8 年)纪年木牍,由此推知 号墓下葬年代应在公元前8 年稍后数年。中山靖王刘胜墓(满城 号墓)墓穴升凿于凌山岩石中。墓门朝东。全长5.7 米,最宽处37.5 米,最高处.8 米;容积约2700 立方米。全墓分墓道、甬道、南耳室、北耳室、中室和后室等六部分。墓道斜坡式。墓道口用二堵土坯墙封门,二土坯墙之间灌以熔化的铁水,铸成一道铁墙。甬道紧接墓道,长.7 米、宽4.5—4.8 米、高5.3 米,在其两侧为对称的南、北耳室。两耳室均作长条形,长 米多,宽3 米多,高4.35—5 米。甬道尽端通入中室。中室平面近似方形,长4.92、宽2. 米,四壁弧形,穹窿顶,高.8 米。中室、南耳室、北耳室和甬道内,原来都建有瓦顶的木结构房屋,出土时已倒塌。中室后面是后室,隔以石门。后室亦作穹窿顶的岩洞。岩洞中用石板建成石屋,有门道、主室和侧室三部分。环绕后室还开凿一道回廊。除墓道外,各墓室都放置随葬器物。甬道和南耳室共置实用的车 辆、马匹、狗 只、鹿 只。北耳室置陶器,器内原盛酒、粮食、鱼类等。中室主要是铜器、铁器和陶器,室内还张设两具帷帐。后室门道置石俑、弩机。主室内设棺床,上置棺椁,载以柩车,棺椁内及周围放置大量铁兵器,日常生活用具和五铢钱。侧室象征浴室,内置熏炉、铜灯等。总计随葬器物300多件,全部是实用品。另五铢钱237 枚。从随葬器物的出土位置看,南、北耳室是库房和车马库,中室是宽大的厅堂,后室是象征卧室的内室。死者身着玉衣,头枕镶玉铜枕,腰部左侧佩铁刀一把,右侧佩铁剑两把。玉衣全长.88 米,由2498 块玉片,以金丝编缀而成,所用金丝重00 克。出土铜器铭文中有“中山府”、“中山内府”,封泥文字“中山御丞”,铜器、漆器铭文纪年又都在三十年以上。据《汉书·诸侯王表》推定,被葬者应是中山靖王刘胜,死于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3 年)。
广阳顷王刘建墓(北京大葆台 号墓)与王后墓东西并列,坟丘相连,长90、宽50.7、高8 米。坟丘下是墓圹。墓圹呈覆斗形,上口长2 米、宽2 米,圹底长23.2 米、宽8 米、深近5 米。圹内建木构墓室,上下四周铺木炭和白膏泥。木构墓室由甬道、外回廊、黄肠题凑、前室、后室、内回廊等组成。墓道在墓圹之南,残长34 米。外回廊内置有豹、马、雁等禽兽和陶器、铁器、漆器等。前室放置漆床、六博和陶器。后室有二椁三层棺和大量玉器及玉衣残片,死者已被盗出棺外。内回廊放陶器,墓道内埋置朱轮木车3 辆,马3 匹。此墓早年被盗,剩余随葬器物尚有陶器、铜器、铁器、玉器、漆器、丝织品等共400 余件,五铢钱00 多枚。在内回廊与外回廊间以黄肠题凑隔开。它由大约5000 根柏木条堆垒而成,柏木条长90、宽厚均约0厘米。木头都向内。外围长、宽0.8、高3 米;内围长4.2、宽9、高3米。正南有门通向甬道。根据“黄肠题凑”葬制和墓中出土全是武、宣时铸造的五铢钱,以及出土漆器上有针刻“廿四年五月丙辰”纪年,结合《汉书·诸侯王表》、《燕王旦传》的研究,被葬者可能是死于汉元帝初元四年(公元前45 年)的广阳顷王刘建。
中山简王刘焉墓(定县北庄汉墓)坟丘高20 米,底边长宽各40 米。坟丘地下是一座以石材为题凑的大型砖室墓。斜坡墓道长50 多米,一侧附耳室。墓室平面呈凸字形,由甬道、横列前堂、方形后室和回廊组成。题凑位于砖室外围,用经过加工的石块单道叠砌,形成一圈绕墓室的石壁,四边各长20 米、高8 米、厚 米左右。在砖室券顶上又平铺石块三层,厚约80 厘米。共用石材4000 余块,大部分凿成近方形,长宽各 米左右,厚约25 厘米。其中74 块有铭刻或墨书文字,内容为进贡石材的县名和石工的籍贯、姓氏,个别的刻有尺寸。墓葬早年被盗,后室棺椁已毁,仅存少数骸骨和属于两个个体的鎏金铜缕玉衣片59 片。劫余的重要器物有刻文“建武卅二年二月”的铜弩机,“大官釜”陶釜,少数玉衣片背面有“中山”墨书,以及玉枕、玉带钩、玉窍塞和东汉五铢钱53 枚。根据题凑石葬制,出土属于两个个体的玉衣,铜弩机上“建武卅二年”铭刻和石刻题记所提供的年代范围,推定墓主应是死于和帝永元二年(公元90 年)的中山简王刘焉与其王后的合葬墓。
中山穆王刘畅墓(定县北陵头43 号汉墓)坟丘高2 米,底边直径40米。坟丘地下砖砌墓室,规模宏大,由墓道、甬道、东耳室、西耳室、前室、中室、东后室、西后室组成。墓室南北全长27 米多(不计墓道),最宽处3.8 米。斜坡式墓道在墓门南边,未发掘。墓门内有甬道直通中室。在甬道两侧各有一门通入耳室。两耳室平面均呈长方形,东耳室内主要放置陶饮宴器具;西耳室内放置车马器和仪仗用具。甬道与前室连接处又设一封门。前室长5 米、宽2 米,放置大量陶俑。前室北部接中室,中室作横列式,宽敞高大,长0.5 米、宽3.0 米。中室后部有两条甬道分别通入东后室、西后室。两后室各置一棺一椁,均腐朽,仅存漆皮。墓葬早年被盗,两具骨架弃置中室。在东耳室内发现铜缕大理石片400 多片和错金铁镜;西后室内发现银缕玉片00 多片,以及错金铁刀、铁剑等兵器。由此知西后室的被葬者是男性,身着银缕玉衣;东后室的被葬者是女性,身着铜缕石衣。随葬器物大多被扰乱,劫余的重要器物有掐丝的金龙、金辟邪、金羊群、银盒、青玉座屏、玉璧、玉璜、铁镜,以及各种铁兵器和玉石饰品,还有东汉中晚期的五铢钱235 枚。根据五铢钱和大量陶质模型器的断代,并据《后汉书》东汉中山王世系的研究,推定墓主应是死于灵帝熹平三年(公元74 年)的中山穆王刘畅及其王后的合葬墓。
秦汉墓在帝、王、侯的陵墓以外还有很多。除西藏、台湾以外,全国各省都有发现。粗略地计算,总数约四五万座,已发掘的有一万座以上。发现数量比较多,分布比较密集的地方是秦汉的都城和当时的郡县所在地。在这些地方,秦汉墓的发现多达一千多座。这些墓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当时当地的文化特点,需要进行大量的研究。
参考书目.石家庄市图书馆《河北石家庄市北郊西汉墓发掘简报》,《考古》980 年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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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南京博物院《铜山龟山二号西汉崖洞墓》,《考古学报》985 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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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北省文物局文物工作队《河北定县北庄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94 年2 期。
22.定县博物馆《河北定县43 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973 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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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秦汉简牍和石刻秦汉考古材料中,有关于汉代农业方面的资料,关于汉代冶铁业、纺织业和漆器制造业的资料,其中不少是关于汉代生产的重要资料。因为本卷丙编对这些问题将有所论述,这里就不重复了。
出土的秦汉文物中,很多带有文字。除了作为书写材料的简牍、缣帛书和主要作为信物的玺印以外,还有很多书写、錾刻或范铸在各种器物上的文字,例如石刻、金文、陶文、漆书和镜铭,等等,文字内容十分丰富。因篇幅限制,下面也只能就史料价值最大、对中国古文字的研究又有特殊作用的简牍和石刻,略加论述。
秦代简牍秦代简牍,重要的发现有三批第一批是公元975 年湖北云梦出土的《编年纪》、《语书》和多种秦律的竹简;第二批是公元979 年四川青川秦墓出土的“为田律”木牍。第三批是公元98 年甘肃天水秦墓出土的《日书》等竹简。
云梦竹简出睡虎地 号秦墓,共00 多枚。简长23.—27.8 厘米,宽0.5—0.8 厘米。简文墨书秦篆,一般写在篾黄上,少数两面墨书。字迹大部分清晰可辨。从简上残存的绳痕判断,竹简系以细绳分上中下三道编连成册。出土时,编缀的绳索已朽没,前后次序大部分散乱。从书体、内容和其中多处避始皇名讳得知,简文系多人书写,有的写于战国晚年,有的写于秦始皇时期。竹简经整理编纂,分为《编年记》、《语书》、《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和《日书》,共九种。《语书》、《封诊式》、《日书》原有标题,《效律》原有“效”字标题,其余各书系云梦秦简整理小组所拟定。
《编年记》52 简,记述了从秦昭王元年(公元前30 年)到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7 年)的历史。《语书》4 简。前8 简是秦始皇二十年(公元前227 年)四月南郡守腾颁发给所属县、道啬夫的文书;后 简是南郡命所属各县书曹对吏实行考绩。文义与前8 简相呼应,可能是前者的附件。《为吏之道》50 简,每简分5 栏,抄写格式相同,都没有标题和起迄标识。内容庞杂,主要是儒家处世言论的杂抄。还附抄两条魏律,内容与出土秦律相近,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日书》有两种。甲种 简,正背两面皆隶书,字小而密;乙种259 简,只正面隶书,字较大。两种《日书》内容基本相同,所记都是关于预测吉凶和迷信习俗。《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和《封诊式》,可通称为《秦法律文书》。其成书年代早晚不同。《法律答问》中的部分律文应是秦孝公时商鞅所立。其他大部分是秦昭王至始皇初年所修订。这批秦法律文书,除《效律》是一篇首尾完整的关于核验帐目、物资和度量衡器的律文以外,其余都不是该律的全文。这批秦律,内容十分广泛,远远超出李悝《法经》的范畴,已具备刑法、诉讼法、民法、军法、行政法、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内容。举凡农田水利、牛马饲养、粮食贮放、徭役征发、刑徒服役、工商业管理、官吏任免、军爵赏赐、物资帐目以及军官任免、军队训练、战场纪律、战勤供应、战后奖惩,等等,都有具体规定。其中以刑法最为成熟。简文反映了战国晚期到秦始皇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军事等方面的情况。这时正是中国从诸侯割据向中央**集权制的转变时期,秦简为研究这一历史时期提供了可信史料。
青川木牍出土于郝家坪50 号秦墓。长4 厘米、宽2.5 厘米、厚0.4 厘米。两面修治平滑,都有墨书文字。正面是武王二年(公元前309 年)命丞相甘茂、内史匽更修《为田律》,共三行,2 字。律文是关于田亩阡陌封埒的设置,以及对阡陌封埒的保护和道路的管理维修规定。背面文字四行,33 字,内容是与律文有关的纪事。更修《为田律》出土于四川青川,表明这是秦政府针对蜀地新移民的情况而更修的,其目的在于维护新移民的土地私有权。但如何理解律文中畛封埒的含义,以及畛封埒和阡陌的关系,学者间还存在较大分歧。
天水竹简发现于放马滩 号秦墓,共40 枚。简上原有三道编绳,上下端各空出 厘米为天地头,简文以古隶书体写在篾黄上,最多每简43 字,一般25—40 字。出土时,编绳已不存,次序散乱,无篇题。经整理,内容有“日书”和纪年文书两类。纪年文书8 简,系秦始皇八年(公元前239 年)邽丞向御史呈奏的“谒书”,叙述一名叫丹的人的故事。推测丹是 号墓的墓主。《日书》有两种。甲种73 简,简长27.5 厘米。乙种379 简,简长23 厘米。以形式论,均系抄自当时日者占家手中的巫书,有不少言天道鬼的迷信条文,而更多的是讲人与人相关的事,是研究先秦和秦文化的重要资料。
西北边塞遗址出土的汉代简牍本世纪初,西方学者便进入我国西北甘新地区,即汉代河西四郡和西域,从事考古活动。从公元90 年起,在新疆罗布泊楼兰遗址、民丰尼雅遗址和甘肃敦煌居延烽燧遗址中相继发现汉晋简牍。随后,中国学者也有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又有很多新的发现。
.居延汉简公元930 年西北科学考察团成员瑞典人F.贝格曼在额济纳河汉张掖郡居延都尉和肩水都尉烽燧遗址中采获汉代简牍约0000 枚,年代约自武帝末至东汉中叶,以西汉简为多。绝大部分是汉代边塞上的屯戍档案,一小部分是书籍、历谱和私人信件等。资料已全部发表,并有不少研究论著问世。公元972—97 年,甘肃居延考古队又在第一次发掘地点的附近掘获9000 多枚。内容甚丰,大致有诏书、奏记、檄、律令、品约、牒书、爰书、符传、薄册、书牍、历谱术数、医药等。其中纪年简222 枚,从武帝元朔元年(公元前28 年)至新莽及于东汉建武初年的年号,基本上是连续的,其中以宣帝时期为最多。除少数爰书简、律令简、蓬火品约简已发表外,大部分尚在整理中。
2.敦煌汉简包括汉代敦煌郡和酒泉郡,即今甘肃敦煌县、玉门市和酒泉县。
先后发现六批。第一批是公元907 年,英籍考古学家.斯坦因在敦煌县西北采集705 枚。第二批是公元93—95 年斯坦因在敦煌县西北和酒泉县西北采集8 枚。第三批是公元944 年中国学者夏鼐在敦煌小方盘城发掘48 枚。第四批是公元979 年在玉门花海发现9 枚。第五批是公元979 年甘肃博物馆在敦煌马圈湾汉烽燧遗址中发掘27 枚。第六批是公元98 年在敦煌酥油土发现7 枚。六次总计发现汉简2305 枚。敦煌汉简大部分是敦煌郡玉门都尉和中部都尉及其下属各烽燧的文书档案,内容大多与屯戍有关。年代自武帝末起,至东汉中叶,以东汉简稍多。属于酒泉郡的汉简,包括酒泉郡西部都尉、北部都尉和东部都尉的简,内容亦多屯戍文书。最早的纪年简是昭帝元平元年(公元前74 年),又有元帝、成帝、王莽以及东汉明帝、安帝年号简。上述六批敦煌汉简资料,已全部收入《敦煌汉简》一书中。3.悬泉置汉简公元990 年发现于甘肃敦煌市与安西县之间的汉代邮驿悬泉置遗址中。遗址总面积约22500 平方米,由坞和厩两部分组成。经初步发掘,出土简牍5000 余枚,麻纤维纸、帛书、封泥、五铢钱、文化用品、丝织品、铁工具、粮食以及各种生活用品共250 余件。简牍多数出土于坞外西侧的废弃物堆积区内,有清晰的按时代自然堆积的层位;少数出土于房屋、马厩内的垃圾中。经初步整理,绝大多数是木简,少量竹简。简牍形制有简、牍、觚、封检、楬、削衣等。完整或较完整的簿册约40 册。纪年简最早是武帝太始三年(公元前94 年),最晚是和帝永元十三年(公元0 年),以宣帝、元帝、成帝时简最多。文书有诏书、律令、科品、檄记、簿籍、爰书、劾状、符、传、历谱、术数书、字书、医方、相马经,以及尚难以确定篇名的古佚书多种。悬泉置遗址简牍的出土,使我们对两汉邮驿设施的职能、机构设置、人员构成、管理制度等,有了初步的认识。简牍内容突破了敦煌、居延汉简的内涵,拓宽了简牍研究领域,为汉代西北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律、中外交流、民族关系、邮驿制度、屯田制度等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第一手史料。
4.西域汉简公元90—94 年外国学者曾多次进入罗布泊古楼兰遗址活动,掠掘大量汉文简牍、纸文书和佉卢文文书。汉文简牍、纸文书,大部分是魏晋及前凉时期的屯戍簿册,小部分属东汉;佉卢文多属经卷文书,年代与汉文相若。公元930 年和934 年,中国学者黄文弼在罗布泊北岸获汉简7 枚,内容亦多屯戍簿册,年代集中于西汉宣、元、成三世,不见东汉简。公元959 年新疆博物馆在尼雅遗址掘获佉卢文简牍 枚。公元980 年新疆楼兰考古队又在楼兰城址掘获魏晋前凉木简、纸文书57 件。另有2 枚佉卢文木牍,年代属东汉晚期。
汉墓中出土的简牍汉墓中的简牍,全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出土的。重要的有下列几起.武威汉简共三批,均出于武威汉墓中,包括公元957 年磨咀子 号汉墓中出土的《仪礼》简、公元959 年和98 年磨咀子汉墓出土的王杖诏书令简和公元972 年旱滩坡汉墓出土的医药简。《仪礼》简共三本九篇,实存49 简,27298 字。它不同于今传郑玄注本和贾公彦疏本,经过勘对、考订,证明是失传的西汉庆(普)氏本或后(仓)氏本。抄写时间可能在西汉晚期。它们都是当时经师诵习的本子。这是目前所见《仪礼》的最古写本,在版本校勘上有较高的价值。公元959 年出土的王杖0 简,记东汉永平十五年(公元72 年)幼伯受王杖事,并录西汉建始二年(公元前3 年)“年七十受王杖”的诏书和河平元年(公元前28 年)殴击王杖主当弃市的令。公元98年出土2 简,也是与王杖有关的诏书令简,并录汝南郡王安世等皆坐殴辱王杖主弃市的令。旱滩坡医药简牍92 枚,出土于东汉早期墓,内容抄录的都是当时的验方,比较完整的有三十多个,涉及内科、外科、妇科、五官科、针灸科。有些药方还记录了病状、服药方法、针灸穴位、禁忌等,是研究汉代临床医学、药物学和针灸学的重要资料。
2.银雀山汉简公元972 年出土于山东临沂县银雀山两座汉墓中。 号墓出土竹简(包括残简)4900 多枚,内容包括《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尉缭子》、《晏子》、《六韬》、《守法守令十三篇》等先秦古籍及古佚书。《尉缭子》、《晏子》、《六韬》等书,唐宋以来就被疑为伪书,这次发掘,证实它们在西汉前期已经传世,并非后人伪托。《孙子兵法》、《孙膑兵法》的同时出土,是中国文化史上的盛事,对于长期以来存在着关于这两部书的一些悬案,因之得以彻底解决。2 号墓出土《元光元年历谱》简32枚,以十月为岁首,是迄今发现的我国最早、最完整的历谱。所记的朔晦干支,订正了自宋《资治通鉴目录》以来有关诸书的错误。银雀山汉墓下葬于汉武帝时期,竹简的抄写年代应比墓葬稍早,从简文书体属早期隶书看,应是西汉文景至武帝初期写成的。
3.马王堆汉简(附帛书)公元972—973 年出土于长沙马王堆汉墓。号墓出“遣策”竹简32 枚,3 号墓出“遣策”竹简403 枚,医书竹简200枚(内木简0 枚),另有木牍7 枚。 号墓竹简出土时已部分散乱,经复原研究,其顺序大体是开头副食品、调味品、酒醴和粮食;其次是漆器、陶器、梳妆用具和衣物;最后是乐器、竹器,以及木制和土制的明器。遣策与随葬品对照,大多数符合,这对简文的辨识和随葬品的定名都有很大帮助。对汉初的社会经济、农业生产,以及生活习俗的研究,提供了极为珍贵的资料。3 号墓的遣策内容与 号墓略同,但增加了车骑、乐舞、僮仆及所持兵器、仪仗、乐器等方面的内容。医书简分为两卷,其中一卷的内容与《黄帝内经》近似。木牍7 枚,其中3 枚记侍从、车骑;2 枚记随葬食品及其盛器; 枚记衣物;最后 枚记下葬日期及缄封者。据银雀山《元光元年历谱》简推算,3 号墓的埋葬时间应是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8 年)二月。号墓大约稍晚数年至十余年。
帛书出3 号墓东边箱一漆盒内。分两种一种写在48 厘米的整幅帛上;另一种写在24 厘米的半幅帛上。形制与简册制度基本一致。出土时断裂破损严重。除个别外,均无篇题。经拼复编纂,大致可确定为28 件,计2 万余字。仿《汉书·艺文志》的分类,有六艺类、诸子类、兵书类、数术类、方术类和地图。六艺类4 件《周易》,《丧服图》,《春秋事语》和《战国纵横家书》。诸子类4 件《老子》甲本附卷后佚书3 种,《九主图》,《黄帝书》和《老子》乙本。兵书类,有《刑德》甲、乙、丙种3 件。数术类件《篆书阴阳五行》,《隶书阴阳五行》,《五星占》,《天文气象杂占》,《出行占》,《木人占》,《符篆》,《神图》,《筑城图》,《园寝图》和《相马经》。方术类5 件《五十二病方》附佚书4 种,《胎产图》,《养生图》,《杂疗方》,《导引图》附佚书2 种。另有地图两幅《长沙国南部图》,《驻军图》。
帛书大部分用朱丝栏,墨书,也有一部分未划行格。字体有篆、隶两种。有的书写十分工整,有的较潦草,似非一人一时书写。篆书写本的抄写时间,约在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9 年)左右;隶书写本的抄写时间,约在汉文帝初年(公元前79 年)左右。
帛书内容涉及战国至西汉初期政治、军事、思想、文化以及科学等各个方面,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它丰富了古代史的内容,又可以作为校勘某些传世古籍的依据。在文字学、训诂学、音韵学等方面,帛书也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资料。经考定,马王堆3 号墓墓主系轪侯利仓之子,他用帛书随葬,说明这批帛书是他生前读用或爱好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死者甚至是那个时代的思想倾向。
4.张家山汉简公元983—984 年出土于湖北江陵张家山247、249、258三座西汉前期墓。247 号墓竹简最多,达200 余枚,简文约3 万字。这是我国汉简的一次重要发现,其重要性可与睡虎地秦简相埒。简文内容有一半以上是汉初律令。律名与睡虎地秦律简相同的有金布律、徭律、置吏律、效律、传食律、行书律等;与秦律简不同和新增的汉律有奏律、亡律、户律、杂律、史律、告律、贼律、兴律、赐律、捕律、均输律、爵律、津关律、收律、具律、□市律,以及奴婢律和变(蛮)夷律,等等。这批汉律的发现,使我们对萧何制定的“九章律”内容有较具体的了解,为探讨汉初社会制度开拓了新的眼界。此外,竹简中还有《奏谳书》、《盖庐》、《脉书》、《引书》、《算数书》等五部佚书,以及日书、历谱、遣策。《奏谳书》是一部与汉律相关的重要文献。《算数书》则是早于《九章算术》成书的一部数学著作。目前材料尚未全部公布,估计还有很多重要内容未被揭示出来。
5.凤凰山汉简公元973—975 年出土于湖北江陵凤凰山8、9、0、7、8、9 六座西汉墓中,共竹简548 枚,木简74 枚,竹牍 方,木牍9 方,共4000 余字,全部属早期隶书,约抄写于西汉文景时期。这批简牍多数是“遣策”,所载随葬品的类别、排列次序、数量等,与椁内实际情况大体相符。属于文书、契约、账目类的竹简70 枚,木牍5 方,出土于9 号墓、0 号墓,内容涉及田租、算赋、刍稿税、徭役、贷种实、乡里收支账目等项,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此外,有“告地策”竹牍、木牍各 方,分别出土于8 号墓和0 号墓。据牍文所载死者姓名、里居、爵位、下葬年月日,推定8号墓死者是“市阳五大夫■少言”,下葬于文帝前元十三年(公元前7 年);0 号墓死者是“平里五大夫张偃”,下葬于景帝前元四年(公元前53 年)。.扬州汉简两批。一批是邗江胡场5 号西汉墓。共木牍3 方,内容为神灵名位牍、日记牍、文告牍、丧祭物品牍。另有记载随葬器物的木签 枚、木觚7 枚。另一批出仪征胥浦0 号西汉墓,有“先令券书”竹简 枚,赙赠木牍、木觚各 方,木牍衣物券 块。“先令券书”是墓主朱夌临终前夕所立遗嘱文书。立嘱人、代书人、证人,一应俱全,显然具有法律效力。它是我国考古发现中时代最早的遗嘱,在汉代简牍中甚为罕见。
此外,安徽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出土《苍颉篇》、《诗经》等古籍残简多种。河北定县西汉中山怀王刘修墓(40 号墓)出土《论语》、《儒家者言》等古籍残简多种。青海大通上孙家寨5 号西汉墓出土似为兵书佚文残简多种。
秦汉石刻秦汉石刻,包括碑、碣、摩崖、墓记和石经。从北宋以来一直受到金石学家的重视,著录数以千计。一般称“秦刻石”、“汉代石刻”或“汉代碑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又有不少新的发现。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东巡峄山、泰山、琅琊、之罘、东观、碣石、会稽时,都立纪功刻石。除碣石刻石可能是摩崖刻石以外,其他都是碣刻。现在仅存《琅琊刻石》残块和《泰山刻石》残片,还有后世仿刻的之罘、碣石、会稽三石拓本。
汉代石刻绝大部分是东汉时期的。西汉时期不多,传世仅见《群臣上寿刻石》、《麃孝禹刻石》等数石。东汉石刻以碑刻和摩崖石刻为大宗,刻文内容除了仍以纪功颂德为主以外,还出现许多记事碑和契约性质的碑刻。专门用于墓葬的墓碑、墓记和专门用于刊刻经籍的石经,也在东汉时期出现。褒斜道石门上的《鄐君开道碑》、《杨君石门颂》、《李君表》、《杨伯邳生平碑》,以及《刘平国碑》、《西狭颂》、《裴岑纪功碑》、《曹全碑》、《张迁碑》等,都是有名的纪功碑。现存山东省曲阜孔庙的《乙瑛碑》、《礼器碑》、《史晨碑》,碑文记述祭孔盛况及修饰孔庙等活动,属于记事碑刻。公元958 年河南南阳出土的《张景造土牛碑》,记述张景包修土牛等设施,也属于记事碑性质。券约碑刻则以973 年偃师出土的《侍廷里 约束石券》最具特色。石券记侍廷里二十五个父老成立里“ ”,敛钱买容田的一些管理条例和规定,刻石以为约束。公元9 年四川郫县犀浦出土的东汉残碑和传世的会稽买山地石刻,也属于这一类。但不论是属于什么性质的碑刻,它们都是研究当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第一手材料。
墓碑立在墓前。墓记置于墓内,或刻于墓内石壁,或刻于墓前石祠。刻记死者姓名、官职、生卒年月,以及对死者的悼词或颂辞;而且经常采用韵文形式造句。最著名的墓碑是《鲜于璜碑》,延熹八年(公元5 年)立,公元973 年发现于天津武清县,同时发掘鲜于璜墓。碑座为长方覆斗状,碑身高242、宽8—83、厚2 厘米。碑首圭形,题额居碑首正中,下方一圆穿。额文阳刻篆书“汉故雁门太守鲜于君碑”十个大字。题额两侧刻青龙白虎各一。碑阴额首刻一朱雀。碑身两面刻文,皆隶书。正面碑文记述鲜于璜的生平经历、死亡年月,附以颂辞;碑阴刻长篇四言韵语,末附其家族世系。碑阴的这种文式,在汉碑中尚属少见。墓记出土很多。公元929 年洛阳出土的贾仲武妻马姜墓记,公元973 年南阳出土的许阿瞿墓记,公元980 年邳县出土的缪宇墓记,公元980 年嘉祥宋山出土的安国墓祠题记,和公元973年苍山出土的元嘉元年(公元5 年)墓记是其典型。苍山元嘉元年墓记还是一篇很优美的韵文作品,对研究当时的音韵、文学,有重要参考价值。刻经始于汉灵帝熹平四年(公元75 年)。魏正始年间,又刻“三体石经”,与熹平石经并立于汉魏洛阳故城南郊太学讲堂的东西两侧。原碑早已不存。宋代以来,时有石经残石出土。五十年代初期,马衡将全部出土残石汇编成《汉石经集存》。七十年代,在洛阳故城南郊东汉太学遗址中又发现汉石经残石00 多块,碑趺4 块。经复原研究,对碑石数量、排列次序,以及在校勘经本等方面,都有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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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汉代少数族地区的考古资料汉代少数族地区的考古资料,主要是北方地区以匈奴、鲜卑为代表的遗迹和遗物;今新疆地区以于阗、楼兰、姑师、乌孙等西域诸国的遗迹;以及川西云贵地区以滇、夜郎为代表的西南夷遗迹。
北方地区本世纪初,瑞典人安特生等人曾在今内蒙古西部收集过一些以各种动物纹为特征的匈奴文化系统的遗物,习惯上称之为“鄂尔多斯青铜器”。科学的匈奴考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开展起来的。到目前为止,已获得多批匈奴墓葬资料。时代相当于春秋晚期至战国晚期的重要资料有杭锦旗的桃红巴拉墓群,阿鲁柴登墓葬,凉城县的毛庆沟墓地,乌拉特中后旗的呼鲁斯太墓地,准格尔旗的西沟畔墓地,玉隆太墓地,速机沟、瓦尔吐沟的遗物,以及宁夏固原县鸦儿沟、杨郎村的遗物。这个时期的匈奴墓,以出土鄂尔多斯式青铜器著称。主要的器形有“触角式”短剑、鹤嘴形斧、弧背凹刃刀,各种富有游牧民族特色的牌饰和带扣。属于战国晚期的阿鲁柴登墓,出土金鹰冠饰等一批制作精美的金银器,西沟畔2 号墓出土9 件汉字刻款的金饰牌、银节约,尤引人注目。
属于两汉时期的匈奴考古资料,重要的是准格尔旗西沟畔、东胜县补洞沟、宁夏同心县倒墩子三处墓地,以及族属尚有争议的辽宁省西丰县西岔沟墓地。
西沟畔发掘8 座匈奴墓,时代相当西汉早期至中期。补洞沟发掘9 座,属于西汉末至东汉初的南匈奴墓。西沟畔4 号墓是西汉初期的匈奴贵族墓。墓中出土一批精致的以金银玉石琉璃等质料制作的头饰和项饰,高浮雕的盘角卧羊金饰牌、花草纹的包金带饰品,以及与西汉中原贵族墓所出极为近似的玉舞人、龙虎纹佩饰等,都是难得的珍品。其他 座都是小型的竖穴土坑墓,葬俗仍保留传统的殉牲习俗,随葬少量的工具和器皿,其中既有本族特征的小口细颈瘦腹罐和衬托草木图案的动物纹饰牌,又有相当数量的汉式器物,如铁鼎、铁剑和铜镜等。
倒墩子发掘27 座西汉中晚期匈奴墓,情况与西沟畔、补洞沟所见略同,除多数是竖穴土坑墓以外,还有少数偏洞室墓。也有殉牲习俗。随葬小口细颈瘦腹罐和衬托草木边饰的各种动物纹饰牌,以及来自中原的陶器、漆器、铁器和五铢钱。根据出土遗物的特点,结合文献推断,应属于西汉安定郡属国降汉之匈奴人墓地。
值得注意的是,西沟畔、补洞沟和倒墩子都有小口细颈瘦腹罐随葬,而这种形式的陶罐,在蒙古诺彦乌拉和俄罗斯外贝加尔的汉代匈奴墓中也经常被发现;各种动物纹饰牌,也基本相似。说明它们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能够反映匈奴文化面貌的器物群。
北方草原最东端的西丰西岔沟,地处西汉辽东塞外、长城以北。墓地面积约8000 平方米,估计有墓葬500 座,已遭部分破坏,仅发掘3 座,全是长方形土坑墓,单人葬。墓地中心的墓葬较大,随葬品较多;墓地边缘的墓葬较小,一般只随葬 件粗陶罐、一副铁刀锥和零星的服饰品。共出土遗物3800 多件。带有北方游牧民族风格的遗物,主要是带扣、各种动物纹饰和骑士出猎,捉俘虏的雕像。汉式遗物有铁工具、各式刀剑、铜镜和铜钱。关于西岔沟墓地的族属,一般认为属于匈奴部族集团,但也有认为应是东胡族的乌桓人。
此外,陕西省长安县客省庄曾发现 座西汉初匈奴墓,出土2 件透雕角抵纹铜饰牌。内蒙东胜县、陕西榆林县、西安市曾发现东汉匈奴语官号印,青海省大通县上孙家寨发现 座东汉南匈奴墓,出土“汉匈奴归义亲汉长”铜印。在新疆东部的哈密、巴里坤、木垒等地也零星发现南匈奴遗物。这些都对匈奴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资料。
汉代鲜卑考古资料,在东部,最重要的是吉林榆树县老河深墓地,时代约当东汉初期或稍晚。辽宁北票、义县等地发现的慕容鲜卑遗迹,已属魏晋时期。西部的拓跋鲜卑遗迹,从北起黑龙江上游的额尔古纳河畔,南迄内蒙古河套东部,都有发现。重要的有满洲里附近的完工墓群、扎赉诺尔墓群,巴林左旗南杨家营子遗迹,乌兰察布盟二兰虎沟墓群,以及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砂凹地墓群。
榆树县老河深村共发掘鲜卑墓28 座。墓葬由北向南呈长条形分布,排列有序,多数头向西。墓地西部和南部集中一批较大的男女并穴合葬墓或一男二女并穴合葬墓。并穴合葬墓全是竖穴土坑。有木棺,仰身直肢葬式。男墓在右,女墓在左;或男墓居中,二女墓在两侧。随葬品大多是实用器。男性墓随葬品较多,主要是铁制的兵器、工具、马具和动物纹铜饰牌,间或有汉式的铁长剑和铜镜。女性墓大多随葬金银饰品及少量铁马具、工具。殉牲用马,有的墓实行火葬。
老河深墓地的文化面貌与西岔沟墓地、扎赉诺尔墓地大体相似,都出土具有北方游牧民族特色的炊具——镂空圈足铜鍑,类似的带扣和动物纹饰牌。但老河深多铁器,制作一般较工整,显示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故推定其时代约当东汉初期或略晚。东汉时,这里属鲜卑东界,东与夫余相邻。从墓地反映的民族习俗与史籍记载相印证,推定为鲜卑人墓地。
拓跋鲜卑是鲜卑诸部中居于最东北的一支,早期活动在大兴安岭北部。
公元980 年在鄂伦春嘎仙洞发现北魏石刻,证明这里是拓跋鲜卑旧墟石室。后来拓跋部从东北逐渐向西南迁移。完工墓群和扎赉诺尔墓群,就是他们留下的时代最早的遗迹。完工发掘 座墓,都是竖穴土坑,以桦木板为椁,实行家族丛葬,殉牲牛马狗亦同埋坑中。随葬品较多,主要的是各种骨器、石器、珠饰和铜扣带饰。陶器有壶、罐等,数量不多,皆手制。葬俗和器物都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反映出当时拓跋鲜卑以游牧经济为主,内部维持着大家族组织。随葬品中还发现有陶鬲、漆器和绢麻残片,说明当时与汉文化已有联系。扎赉诺尔东距完工约0 公里,发掘3 座,皆竖穴土坑墓,内置桦木棺,大部分单人葬。陶器出现轮制,器形较多。铁兵器和铜炊具(鍑)已出现。随葬品和殉牲的数量已有很大差别。从葬俗到随葬品都可以看出扎赉诺尔墓群与完工墓群属于同一文化的不同发展阶段。扎赉诺尔墓中,出土有汉式规矩镜,“如意”锦残片,又有匈奴文化特征的铜鍑和各种动物纹饰牌,说明墓地主人与汉文化的联系,又受匈奴的影响。
南杨家营子、二兰虎沟和百灵庙砂凹地三处墓地,是拓跋鲜卑南迁而后西迁路线上的三个地点。南杨家营子除有墓地外,还有居住遗址。这三处墓地的墓制和随葬器物与扎赉诺尔相近,具有共同的文化特征,从陶器和骨器的制作看,显然又比扎赉诺尔进步。由铁工具的大量使用和骨纺轮的出现,又可以看出这三处墓地的经济生活比扎赉诺尔有了发展。南杨家营子出土一枚东汉中晚期五铢钱,砂凹地出土剪轮五铢,二兰虎沟墓中随葬日光镜、“长宜子孙”镜和铸有“大吉”的铜铃,表明这三处墓地已经接近东汉晚期,受汉文化的影响很深。
以后拓跋鲜卑继续向西南迁移,活动范围集中到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凉城至山西大同一线,沿途又有不少遗迹和遗物被发现,但时间已进入魏晋时期了。
新疆地区新疆的考古资料,按不同的文化类型,大体上可分五个部分,即南疆塔里木盆地的遗迹;罗布泊古楼兰遗迹;东疆的石堆墓;伊犁河的土墩墓和北疆的石人石棺墓。
塔里木盆地的考古资料,主要是民丰县的尼雅遗址和和田县的买力克阿瓦提遗址。
尼雅遗址于本世纪初被英籍.斯坦因等外国探险家所发现,并遭到多次掠掘。公元959 年新疆博物馆又作过调查,对其中的两处聚落遗址进行局部发掘。获得不少富有地方特色的木器、陶器,以及“长宜子孙”残镜、东汉五铢钱、汉“司禾府印”印范;还有书写佉卢文、古和田文的简牍。在遗址北边发现一片墓地,许多独木舟式的棺木已暴露在沙面上。发掘的一具木棺作四柱足的长方箱形,长约2 米。直接埋于沙中,无墓圹。棺内有夫妻合葬干尸二具,男右女左。男尸黑发高鼻高颧骨,女尸多发辫。二具干尸所着的衣物绝大多数是内地生产的丝织品,包括汉字织锦,“君宜高官”铜镜,还有两块蓝白色的蜡染印花棉布。发掘者根据遗址所在的方位,与《汉书·西域传》相印证,推定这里应是西域的精绝国。
买力克阿瓦提遗址位于和田县南玉珑喀什河西岸。公元928 年西北科学考察团作过勘查,发现有平面方形的内外两层城垣。公元977—979 年,新疆博物馆再次调查时,城垣已毁,仅存大小高低不等的土墩和数百个柱础石。在遗址北部发掘一处寺庙遗址,掘获一批佛像残块和壁画残片。寺庙附近掘获一件大陶缸,内盛西汉五铢钱约45 公斤。遗址中部又有陶窑和烧成的陶器遗存。发掘者认为,这里似为西域于阗国的一个城府。
本世纪初,瑞典人斯文赫定,英国人斯坦因,日本人桔瑞超等先后到罗布泊古楼兰城址进行考察,掠走大批文物。公元929 年西北科学考察团到这里发掘。公元979—980 年,新疆考古工作者又对它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查和发掘。现存的楼兰古城址,建于东汉,平面呈方形,每边长330 米左右。在城内调查和发掘的佛塔建筑、官署遗址,以及先后挖获的汉文木简42 件、纸文书4 件,则主要属于魏晋时期。在楼兰城郊发掘9 座汉墓。出土许多珍贵的丝毛棉织品,其中有不少是内地生产的汉隶织锦、铜镜、漆器、五铢钱。根据对墓中 个头骨的测定,结果有5 个属欧洲人种, 个属蒙古人种。5 个欧洲人种中有4 个与地中海东支的印度——阿富汗类型接近, 个介于地中海与帕米尔——莫尔干类型之间。另 个属蒙古人种的头骨,接近于南西伯利亚类型。由此似可认为,古楼兰地区的居民种族是以欧洲人种的地中海东支类型占优势的。
东疆的石堆墓分布在哈密至阿拉沟一带。因墓坑地面上有块石封堆,故名。共发掘52 座。石堆呈圆形或长方形,大小不等,一般直径2.5 米、高0.2—0.5 米。石堆下是长方形竖穴土坑,单人葬。早期墓一般随葬红色彩陶器、木器、骨蚌饰品。后期墓出现男女合葬,一般随葬红色素陶器、铁器、丝织品。较大的石堆墓往往在石堆四周围筑石垣,平面近方形,长宽各0余米。墓底置木椁室,椁盖上铺苇草,其上填石积沙直至地表。随葬富有地方特色的金银牌饰和内地生产的漆器、铜镜。石堆墓的碳素测定并校正,早期墓约当战国;后期墓约当西汉。据《汉书·西域传》的记载,西汉中期以前,在吐鲁番盆地及其周围居住的是姑师人。汉武帝遣赵破奴破姑师,“分以为车师前后王及山北六国”。后期的石堆墓应属于车师前国初期阶段的姑师人。
伊犁河流域的土墩墓,因地面上有圆丘形的封土堆,故名。土墩墓大部分是几个或十几个为一组。土墩大小不等,但每组土墩墓的大小基本一致。封土内经常发现马羊狗的骨骸,封土上或铺一层卵石,有的封土周围环绕浅沟。公元9 年以来先后在昭苏县夏台、波马发掘土墩墓9 座。墓室竖穴土坑,东西向,南北并列排列。可分三期。早期墓一般随葬手制的陶罐、陶钵、陶碟;中期墓也以陶器为主,器形较规整,新出现陶碗、陶盘、陶烛台,还有汉式的铁环骨刀和铁犁铧;晚期墓的陶器皆轮制,器形也较复杂,个别大墓随葬丝毛织物、金器、铜器、漆器等。发掘者推定它是西汉时期的乌孙人墓葬;并且认为,西迁后他们已进入阶级社会,居民以牧为主、农业为辅的相对定居生活。昭苏土墩墓的3 具人骨鉴定还表明,土墩墓的死者大部分是欧洲人种头骨,并有少量蒙古人种混血。在 个女性头骨中有2 个混杂的类型,其中 个似与南西伯利亚类型接近。昭苏乌孙人骨的研究结果,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乌孙人材料的研究基本相符。
北疆的石人石棺墓分布在准噶尔盆地周围。公元9 年进行一次广泛调查,公元93 年在阿勒泰县克尔木齐发掘32 座。有的在墓地周围竖列矩形石垣,石垣前立石人或三四块条石。石垣内埋多座墓葬。墓制有竖穴石棺墓和竖穴土坑墓两种,个别的土坑墓在骨架四周围以数块片石,构成象征性的石棺。竖穴土坑墓上都有卵石封堆或在封土上覆盖卵石。竖穴石棺墓一般没有。葬式以屈肢葬居多,仰身直肢葬较少,个别作俯身直肢葬。石垣内的方形大石棺墓中,还经常发现乱骨葬,肢解埋入,交互叠压,或身首异处,一般埋数人,多达二十人(以头骨计)。发掘者认为,他们的身份应是殉人。随葬品很少,放置无规律。主要是石罐、石镞,手制的陶罐,还有少量的铜器和铁器。由于考古工作做的还不多,它们的时代和彼此间的关系都不甚清楚,目前只能笼统地认为,石人石棺墓可能是西汉至唐代一千余年间,生活在这里的几个不同民族的遗存。
西南地区居住在今川西高原和云贵地区的各族,汉时通称“西南夷”。
已发现的“西南夷”墓葬和遗物已遍及这三个省的四十多个县市二百多个地点。按不同的文化类型,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即滇池为中心的滇墓;洱海为中心的滇西各族墓;黔西北的“夜郎”墓和川西的大石墓和石棺葬。
滇池区域的考古发现,以晋宁石寨山墓地最负盛名。公元955—90年先后发掘4 次,共发现墓葬48 座,出土遗物4000 多件。公元94—979年,先后在安宁太极山、江川李家山、呈贡天子庙,又发掘同一文化性质的墓葬88 座,出土遗物3000 多件。公元977 年以来,滇池附近各县的三十多个地点又有零星发现。大致说来,这种文化分布在以滇池为中心,东北至曲靖,西至禄丰,南至元江的范围内。由于在石寨山 号墓中发现了金质的“滇王之印”,所以将这种类型的墓葬称为“滇文化墓葬”,或简称“滇墓”。这种墓葬的时代延续很长,大约从战国晚期到东汉早期。根据几种主要青铜器的组合、演变,可以把这批墓葬分为三期。第一期的年代,大约相当于战国晚期到西汉前期。随葬尖叶形锄、粗茎剑、空首钺、“石寨山式”铜鼓、贮贝器、干栏式房屋模型、透雕动物饰牌、圆盘状饰牌、璧环状手镯和圆形扣饰为典型的“滇文化”器物。第二期的年代,大约相当于西汉中期。这时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青铜兵器、生产用具逐渐减少,内地输入的铁器和模仿内地制作的器物大量出现。第三期的年代,大约相当于西汉晚期至东汉初期。这时地方民族特色的器物近于绝迹,内地输入的铁兵器、生活用具和五铢钱,已占绝对优势。
随葬器物在三个不同时期的变化,反映了自战国末楚将庄0 入滇,直到汉武帝在此地设置益州郡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滇人还在相当程度上保持着自己的社会形态。不少学者从多方面的材料论证滇人的社会性质是处于奴隶占有制的早期阶段。西汉末到东汉,原有的滇文化已不复存在,与中原汉文化融合为一体。
洱海区域的“西南夷”材料比较复杂,可分土坑墓和大石墓两大类。重要的土坑墓有楚雄万家坝墓地,祥云大波那墓地和剑川鳌凤山墓地,时代大多相当于战国至西汉早期。在永胜县金官龙潭和大理市大墓坪、金梭岛等地也有零星发现,时代较晚。土坑墓有单人葬、二次葬、多人合葬或解肢葬。葬具有木棺、独木棺、铜棺或无葬具。随葬器物以青铜器为主,但器形颇不一致,具有共同特征的青铜器是剑、斧、锄、鼓和镯。剑作空心扁平茎、山字形格;斧身扁平,形似钺,滇池区域未见;锄身近方形或半圆形,与滇池所出近似;铜鼓造型似滇池区域所出,但较原始、简朴;镯多数为长条形铜片弯曲而成,亦不见于滇池区域。祥云大波那墓地还有干栏铜房屋模型、家畜模型。晚期墓出土的同类器,器形已有变化,而且有铜铁合制器和铁器。大约在西汉末到东汉,滇西大部分地方已进入铁器时代。关于滇西青铜文化土坑墓的族属,目前还没有一致的看法。比较倾向的意见是青铜文化时代的洱海区域居民属氐羌系的昆明诸种,而万家坝介于滇与昆明交界处,所反映的基本经济社会是“耕田有邑聚”,应属于濮系的“靡莫之属”。滇西大石墓分布于金沙江至怒江一带,材料比较零散,有的与土坑墓杂处,部分随葬品也相似,但滇西大石墓实行多人一次性丛葬(主要是多人二次捡骨葬),与本地土坑墓不同,与川西南大石墓也不是一个文化系统。看来应是滇西青铜文化的另一个类型。
贵州西部的赫章县可乐区和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中水区,先后发掘近200 座富有本地特征的墓葬。这两批墓葬,都作小型的长方形竖穴土坑,与滇池区域的小型滇墓近似。随葬带有民族特征的器物也与滇墓所出的相同或相似。贵州西南部也有零星发现。赫章、威宁,汉初属西南夷的夜郎故地,汉武帝以后是犍为郡汉阳县地。根据《史记·西南夷列传》的记载,夜郎与滇同属“魋髻,耕田,有邑聚”的民族,两地所表现的文化面貌的一致性,是与史籍记载相符合的。这两批墓葬的发掘,为探索战国秦汉时期古夜郎的文化,提供了第一批珍贵的实物资料。但是,两地发掘的都是小型墓,还不足以反映当时夜郎的典型文化面貌。夜郎文化的真象,还有待进一步充实、验证。
川西南大石墓以安宁河流域为中心,沿河两岸都有发现,而以西昌县境内分布最为集中。这里的大石墓系在地面上用巨石砌成,石室长达0 多米。实行二次捡骨葬,人骨直接堆积在墓底,可延续使用数百年,埋葬若干代人,与滇西建于地下的大石墓不同。早期墓的随葬品大部分是实用的陶器,以双耳敞口罐为主,每墓随葬常达00 多件。石器和青铜器不多。晚期墓随葬青铜器增多,以镯、环、发钗等装饰品为主。铁器开始出现。大石墓出土的无格铜剑、长骹矛、铜柄铁剑、双耳敞口罐、凸唇边手镯、玦形耳环、玉石管饰等,与滇、“夜郎”系统的器物近似,其分布地域和时间,又与《史记·西南夷列传》记载中的邛都相符。由此推测,川西南大石墓可能是邛都人的遗存。
石棺葬又称石棺墓、石板墓、板岩葬。主要分布在阿坝藏族自治州境内,岷江上游的汶川、理县、茂汶的沿河两岸。共发掘80 多座。墓向大体一致,似行氏族公共墓地制。葬式一般为仰身直肢,单人葬,麻布裹殓;也有少数行二次葬或火葬。随葬品不多,一般只有二三件陶罐。发现最多的是一种富有特征的双耳罐。有的可从随葬品的不同来区别性别男性随葬剑盾;女性随葬贝饰、蚌饰和纺轮。少数较大的墓,发现有秦汉铜钱和中原式器物。石棺葬大约流行于战国至西汉晚期。据《史记·西南夷列传》,冉 在筰的东北,它的位置正当岷江上游;武帝时在冉 地区设置汶山郡,郡治在今茂汶境内。由此推测,石棺葬可能是冉 一类民族的遗存。
川西云贵高原,古代民族众多,迁徙不定,来源复杂,除滇池区域有较多的考古工作以外,其他区域工作不多,又缺乏研究。以上意见,只能说是目前的倾向看法,不能作为定论。可以说明的一点是,自汉武帝开拓西南夷设置郡县后,中原物质文化大量传入,与富有特色的西南夷各族文化相融合。西汉晚期到东汉,西南夷各族文化相继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土坑墓、砖室墓或崖墓,随葬井灶壶罐,成为与中原文化融为一体的地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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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研究概况第一节近代史学关于秦汉史的研究秦汉史的研究,可以说从汉初就开始了。陆贾的《楚汉春秋》、贾谊的《新书·过秦》,是这方面有名的著作。此后,司马迁、班固、范晔的书,裴骃、司马贞、张守节、颜师古、李贤的书,都是研究秦汉史的巨著。这些书,是以叙述的形式或注释的形式出现的。在它们之后,还有不少这样的著作。到了近代,秦汉史的研究要比以前兴盛。有的研究,是就历史的进程阐明历史发展的规律;有的研究,是就残阙、隐晦的资料发掘出具体的历史面貌。这都是以前研究工作中很少见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在中国的传播,西方考据方法的输入,对这一时期的研究工作,起到了不同性质的作用。
王国维、顾颉刚、吕思勉、劳榦王国维、顾颉刚、吕思勉和劳榦是近代从不同角度研究秦汉史而有显著成就的史学家。
王国维重视考古新发现的材料,并把它同文献材料相结合,在秦汉史的研究中提出了不少新见解。还在20 世纪初,当敦煌汉简发现后,即引起他的注意,认为汉代简牍材料对于西北史地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他所著《流沙坠简》等著作,对于汉代简牍和西北史地研究,均有开创之功。王国维对秦汉制度的考证方面,发表了一些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文章。其中如《汉魏博士考》②,是通过对博士制度考证来研究汉代经学演变的文章。文章不仅对汉代经学博士、博士人名、博士职掌及博士弟子等,作了全面的考证,而且论证了汉代经今古文学的“代谢”及其“枢纽”之所在。《秦郡考》③和《汉郡考》④,对《汉书·地理志》前后自相矛盾和后人的争议,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对匈奴史的研究有重大贡献。所撰《鬼方昆夷ǎ狁考》⑤,是近代国内第一篇研究匈奴族源的名作。文中把钟鼎彝器铭文与古书记载互相释证,认为商周间的鬼方、昆夷、獯鬻,西周末的ǎ狁,入春秋后的戎、狄,战国以降的胡,皆与匈奴是一个系统,为同族异名。匈奴的先祖鬼方等,原来活动地区达于黄河岸边,后由于中原王朝的强大,其活动地区逐渐向北退至长城以北。自司马迁在《史记·匈奴列传》提出匈奴先祖乃“夏后之苗裔”说后,学者多相信此说。王国维提出“此族见于最古之书者实为鬼方”说,是对匈奴族源研究的重大突破。此说为国内外一些学者所赞同。此外他的《匈奴相邦印跋》一文,对于研究匈奴官制、文化以及匈奴文化关系等,是一篇有价值的文章。顾颉刚对秦汉史的研究,以《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一文最为重要。这篇文章发表在公元930 年的《清华学报》,后收入由他主编的《古史辨》第五册。这篇长达十四万字的文章,分二十四个题目,对自邹衍“五德 均见王国维著《观堂集林》卷十七、卷四。
② 均见王国维著《观堂集林》卷十七、卷四。
③ 今见《观堂集林》卷十二、卷十三。
④ 今见《观堂集林》卷十二、卷十三。
⑤ 今见《观堂集林》卷十二、卷十三。